被告是懲教署署長

公開大學學生、香港效益主義黨主席劉康去年被控管有仿製火器罪罪成,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他今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就此案被還柙懲教期間受到的不人道對待及侵犯索償一萬元,以起阻嚇之效,避免再有人受害。

劉康指還押懲教期間受到的不人道對待。

申索人為劉康;被告則是懲教署署長。申索狀透露,劉於去年8月22日進行脫衣搜身程序,期間懲教職員疑拖延搜身速度,反而盤問他「參與政治有冇收錢?」,形容此舉不人道及屬政治迫害,故興訟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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