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告需要守宵禁令。

警方於去年10月在觀塘一「連儂牆」附近截查途人,3名男女被捕,並遭控以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襲警4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3人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以待索閱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各被告准以1500元擔保,其間不得離港、須每週到警署報到,並要守宵禁令。

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3名被告依次為黃芳宜(28歲,自由工作者)、秦文翰(32歲,工程師)及王志豪(37歲,文員)。

黃被控在去年10月26日,在秀茂坪觀塘道373號埃索加油站外行人隧道,保管一樽藍色噴漆、一樽黑色噴漆及9隻手套,意圖用以破壞路政署的行人隧道地下。

當日其中一人被警方帶走。 網圖

秦被控在同日同地,保管一個裝有白色膠水的紅色桶及一支油刷, 意圖用以破壞路政署的行人隧道地下。

王則被控在同日同地,襲擊警長A及未能在警員20900規定下出示身分證。他由律師代表在庭上投訴,被捕當日到達警署後被警員拒絕打電話。

控方在庭上申請匿名令,禁止披露涉案警長A的身份,王的代表律師提出反對,爭議將於6月18日一併處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