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通例》第20章:「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金鐘添馬公園繼續聚集反修例市民,警方今日中午要求一名男子搜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在場介入並要求所有警員出示委任證,一名高級警司反駁說,警員執勤時只需要身穿警察背心,並非必定要配戴委任證,雙方發生口角。

譚文豪轟警司拒出示委任證。資料圖片/譚文豪Facebook影片截圖

譚文豪在Facebook指,「今日中午一班警察瘋狂喺添馬公園check人身份證、搜身,其中絕大部份便衣都無配帶委任證」。他指,一名自稱「呢度我最大」的姓陳警司「更口出狂言,話自己話佢係警察就係,無需符合《警察通例》第20章:『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譚文豪指在場警員拒絕出示證件。譚文豪Facebook影片截圖

譚文豪聲言,「陳警司唔熟書,就麻煩你再返學堂讀讀《警察通例》,事實上巿民提出要求,連軍裝警務人員都要出示委任證」

譚文豪轟警司拒出示委任證。資料圖片/譚文豪Facebook影片截圖

譚文豪指,當時所有便衣都完全不配合,多番拒絕出示委任證,「咁樣巿民點知呢班人有無冒警?亦無法以警員號碼投訴警察濫權。當然我就有呢位陳警司全名,已經即時向監警會作出投訴,你自己諗定點同board解釋啦!」

譚文豪。資料圖片

譚文豪今日向立法會提出緊急質詢,要求保安局長李家超在最近一次立法會大會,解釋警方以以催淚彈直射示威者、橡膠子彈瞄準示威者頭部,以及以警棍毆打已出示記者證的記者等,有否違反《警察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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