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ELDs 上海新金融風險實驗室 前天
來源:互聯網安全實務
互聯網反欺詐體系建設 ( IV )——守其所攻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可以確認的是,由於互聯網業務形態千變萬化,欺詐方式五花八門,互聯網欺詐的形式和種類也必然會不斷更新,這一點恰恰是互聯網反欺詐最具有挑戰性的地方。
ii.互聯網反欺詐體系的目標是防止惡意用戶採取欺詐行為獲取額外利益;
排兵布陣
在這場戰爭中,反欺詐一方想要獲取勝利,其難度不亞於美國打的反恐戰爭。因此,互聯網反欺詐尤為需要有整體考量和統籌排兵布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