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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濤4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檔案局等六部委披露了《關於堅決查處第三方涉稅服務借減稅降費巧立名目亂收費行爲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開展第三方借減稅降費巧立名目亂收費行爲專項整治,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堅決整治第三方涉稅服務亂收費問題,嚴格執行備案制度,做好電子發票電子化報銷入賬歸檔試點工作,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爲。專項整治活動從即日起至5月31日。

  通知要求,稅務部門要立即組織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存在亂收費問題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對自查及專項整治中發現存在亂收費問題的,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採取措施,整改落實到位。

  通知提出,稅務部門對違規收取電子發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詢和交付等基礎服務費用的,要迅速採取約談、責令限期改正、降低信用等級、取消服務資格等方式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堅決予以整治。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導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等涉稅服務規範明碼標價,對投訴舉報的不正當價格行爲及時查處。

  通知提出,稅務機關要加強對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的備案管理,要求平臺運營商向省稅務機關備案運營商名稱、技術方案、管理方案。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者未如實報送備案信息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從事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服務,並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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