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萊美獎(Grammy),全美音樂獎(AMA)是美國地區最有影響力的;兩大音樂榜獎典禮。不過這兩個頒獎典禮卻也各有側重,衡量著歌手音樂作品不同方面的風格。

格萊美也被稱為音樂界的奧斯卡獎,它是由美國唱片與錄音協會設立的獎項,旨在評選全年中音樂質量最高的作品。全部獲獎者,都由美國唱片工業與錄音協會的評審投票選出。因而可以說,音樂質量是這個獎項的唯一考量標準。正是由於這樣的評選標準,也讓Grammy被戲稱為學院派頒獎典禮。所有的獲獎者都會收穫金色留聲機作為獎座。通常格萊美獎考量的音樂作品的時間從之前前年10月初至頒獎典禮之前一年9月底為止。年底的三個月則是報名,初評,公布入圍名單的時間。在當年2月將會揭曉所有獎項歸屬。

全美音樂獎則是完全不同的考核體系,所有的獎項都是計算粉絲投票得出。因而AMA也被稱為人氣派。因為只有坐擁巨大粉絲群體的歌手才能獲得獎座。此外與格萊美細緻的評選分類不同,AMA的獎項分類則相對較少。例如流行和搖滾歌手需要在同一子類中競爭,而靈魂與R&B則隸屬於同於子類。而嘻哈和鄉村則分別單獨隸屬一個分類。此外每個獎項的提名席位也更少都只有3個(除了年度藝人)。而最大的獎項則是年度藝人,一共還有10位全年表現最為亮眼的藝人入圍。全美音樂獎AMA都在每年11月進行頒發。


全美音樂獎被認為是最能代表主流音樂的商業指標。格萊美獎得主是由娛樂產業成員們的投票所選出,而全美音樂獎則由唱片消費者投票決定。三大音樂獎(全美音樂獎、格萊美獎、告示牌音樂獎)互相競爭名望和收視率。格萊美獎將重點放在品質上,全美音樂獎及告示牌音樂獎則主打大眾化。另一個最大的不同是,全美音樂獎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設置最佳單曲/專輯的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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