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进入遵守劳基法法规的公司,似乎比登天还难?
最近有位朋友录取到两个新职缺,想请我提供意见。
这两工作都在台中,员工人数差不多60人左右!
两工作都有一相同特色,就是「责任制」
我个人非常排斥这名词,什么叫做责任制?
事情做完就可以下班了吗?以我经验来看,当然不是这样啰!
太多的公司以这来规避所谓的加班费或补休。
站在公司角度来看,这真的有省到吗?
一位能力好的员工,如果愿意待这种公司,很多因素是把公司当作「练功」及「养经历」。
等到经验够了、学到东西了,自然而然会把自己放在人力市场上去找寻更好的工作机会。
有人会跟钱过意不去的吗?
我认为会搞责任制的公司,通常很难留住好人才,会有一定比率的人员流动率!
一项工作交接来交接去,大家认为这是好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