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魚戶亦要求政府放寛魚排作旅遊用途。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將於明日討論「海魚養殖的發展」,漁護署早前提交文件,並擬向養魚戶提出要求魚排面積與牌照面積相同、魚籠面積不少於魚排面積7成,以及最低養殖密度為每平米10公斤的標準。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批評,新增續牌條件是本末倒置。

朱凱廸批評,新增續牌條件是本末倒置,並變相將已經營幾十年的魚戶「連根拔起」。資料圖片

漁護署助理署長黎堅明指,政府的政策是希望協助養魚業可持續發展,並鼓勵積極養魚。黎堅明又指,有關建議仍在諮詢階段,政府會先清楚瞭解養魚戶的難處,給予足夠的時間及空間作出適當調整,再提出最終方案。

然而,朱凱廸卻指,本港多個養殖區區的養魚戶認為,養魚業息微的原因在於政府要求魚民承擔極大風險,卻缺乏支援。朱凱廸批評,新增續牌條件是本末倒置,並變相將經營了幾十年的魚戶「連根拔起」。

朱凱廸又指,出席記者會的各區養魚戶表明, 堅決反對收緊海魚養殖規管、要求改善水質及養殖環境,以及放寬魚排作休閒旅遊用途。另外,朱凱廸亦指,將於明日的委員會提出臨時動議,促請政府撤回收緊海魚養殖規管的建議,並盡快與養魚戶商討改善養殖環境的積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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