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中山南北路与忠孝东西路交叉路口 。(图/记者刘昌松翻摄Google)

▲黄姓电视台女主管从台北市忠孝东西路(图中左往右方向)行经交叉路扣时,与骑车从中山南路往北的女大生发生车祸 。(图/翻摄Google地图)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甫上任某电视台新闻部主管的黄姓女子,涉嫌2018年间,开福斯轿车,在台北市交通繁忙的忠孝东西路与中山南北路交叉口,与1名骑车女大生车祸,女大生多处擦挫伤,黄也称因此得到忧郁症,双方互控,台北地检署13日依过失伤害罪嫌起诉黄女,另因无法证明黄女忧郁症与车祸因果关系,女大生被告部分处分不起诉。

黄女历任广播、平面、电子媒体,也曾在优质新闻发展协会和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联手成立的「台湾事实查核中心」工作,从业资历丰富,现在还是国立大学新闻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而本件车祸案件,是发生在她接任现职、电视台新闻部主管之前。

▲▼车祸,斑马线,马路,交通规则。(图/pixabay)

▲黄女辩称交通号志原本是绿灯,她开进交叉路口时,号志才转黄,最后变成红灯。(示意图/pixabay)

检警调查,黄女是在2018年5月1日上午10点半左右,开著福斯汽车,从忠孝西路往东路方向,行经中山南北路交叉口时,与从南往北的女大生所骑乘机车发生碰撞,女大生机车撞上黄女福斯右前后倒地,身体多处擦挫伤。

黄女被女大生控告过失伤害后,向检警坚持自己没有任何违规,黄女辩称,进入路口前,交通号志视绿灯,通过停止线后,灯号转黄,没想到她还在路口时,突然又变成红灯,她只能继续往前行驶,黄女并检具医院证明,称自己因车祸导致忧郁症,医生嘱咐休养1个月、不要工作,反控女大生过失伤害。

检察官调阅路口监视器档案,画面中没有拍到路口号志,为求慎重,2度送请交通事故鉴定,但结果都显示肇事责任在黄女,女大生没有责任,检察官认为,若依黄女所述,行经路口一半时,号志变成红灯,也应停下来注意左右来车,但却持续行驶导致车祸,因此起诉黄女,至于黄女所罹忧郁症,无法证明与车祸有因果关系,因此不起诉女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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