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12:41

〔记者王锦义/花莲报导〕花莲县长傅崐萁及秘书长颜新章遭理想大地业者控诉借势借端恐吓取财,两度逼迫卖地,花莲地检署再议后,怀疑县长傅崐萁是荣亮公司实际负责人,认为荣亮公司执行土地交易买卖,涉嫌逃漏税9000多万元,去年10月依逃漏税罪、伪证罪嫌追加起诉傅崐萁,花莲地方法院今早宣判后透过发言人说明无罪理由。

花莲地方法院庭长兼发言人黄鸿达说,经过审理结果,法官认为检察官提出的各项证据,虽然可见傅崐萁与被告鲍广廷间的交情,有使用荣亮公司的资产、借用公司名义,或由荣亮公司借用傅先生办公室,并交待县长助理协助处理荣亮公司的业务,但仅证明傅崐萁未能严守公私分际,不过仍无积极证据证明傅崐萁为公司最终实际决策者,证据不足以认定傅崐萁就是公司实际负责人。

另外,证人梁清政、梁哲凡虽证称土地交易案实际交易者是被告傅崐萁,但证词有诸多不合情理,且与客观事证及其他证人不符之处,法官难以用具有瑕疵的证词对被告做出不利的认定。

因此依据「罪证有疑、利于被告」的法律原则,就被告傅崐萁被诉逃漏税的部份,应为无罪的谕知;另外,伪证罪部份,由于证据尚不足以认定被告傅崐萁为荣亮公司实际负责人,因此也无证据足以证明傅崐萁所述不实,伪证罪也无罪。

  • 花莲地方法院今早针对县长傅崐萁伪证罪部份宣判无罪,法院透过发言人庭长黄鸿达说明无罪理由。(记者王锦义摄)

    花莲地方法院今早针对县长傅崐萁伪证罪部份宣判无罪,法院透过发言人庭长黄鸿达说明无罪理由。(记者王锦义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