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控藏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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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港鐵太子站事件中,當中警方拘捕一名13歲男童,指他藏有汽油彈,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早在九龍城少年法庭處理。據悉,由於有家屬反對傳媒旁聽,處理案件的裁判官黃國輝遂不批准傳媒代表進庭內旁聽,最終男童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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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中學男生今由大律師鄧子楷代表。據消息人士透露,他被控於今年8月31日在太子站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即至少攜有汽油彈。案件押後至1月31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相關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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