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英語小說是有級別的。你需要根據你的單詞量選擇。

下面自爆自讀英文原著的學習經歷。

我是2013年開始學英語的,首先利用賴世雄英語學到四六級水平。單詞量達到5000左右。

之後可以閱讀《夏洛的網》,《吹小號的天鵝》。

之後靠背誦新概念四本書學到託福水平,單詞量逼近7000左右。

之後可以閱讀《1984》,《動物莊園》。《納尼亞傳奇》。

其中著重閱讀楊自伍的《英國散文選》。這個是神書。3個月讀完。你就知道如何選作者了。

根據楊鵬的《17天背完GRE辭彙》。三個月背完GRE紅寶書。之後刷《楊鵬長難句》四遍。

之後可以閱讀《雙城記》,《呼嘯山莊》。

是的,就是整個小說中包含超過3000個GRE單詞的《雙城記》,小說的每一頁都有超過10個單詞反應不過來的《雙城記》。一頁中使用了entreat , appeal, implore三個單詞表達不同程度的懇求的《雙城記》。

從此之後,看寫作時間晚於18世紀的小說,全是刷刷刷。。。

當然閱讀過程中,需要記錄生詞。總結背誦。

下面是一點在閱讀過程中的自身感受:

這幾天在讀魔戒,剛剛讀完Book II,我認為其實很多人都把閱讀英文原版書這種事情搞反了。很多人都想通過閱讀原版書提高語言能力,或者什麼讀原文,領略語言魅力。但是其實正好相反,應該是隻有語言能力提高了,才能閱讀原版書。閱讀原版書唯一的作用就是用來背單詞。至於語言魅力這種東西,其實沒什麼用。畢竟寫作文的時候,不能用的。

讀完兩本魔戒以後的感覺是我開發出了一種類似於一閃的技能。過程如下:

  1. 當眼睛瞟到一張紙上的英文的時候,會自動理解內容。
  2. 之後眼睛開始在一行行英語上掃過,之後,自動理解含義。
  3. 當然,掃的太快,會導致理解不足。我會非常猥瑣的啟動默讀。根據心理學方面的研究,默讀可以提高理解程度的。哈哈哈。
  4. 還有就是看到生詞,手裡的熒光筆會啟動劃線功能。

最後送你一句話:英語水平取決於你的精讀量。不求甚解不做筆記的讀小說,聽英文歌不看歌詞,看有中文字幕的電影。都是隻能感動自己的學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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