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图/CFP)

▲人民币。(图/CFP)

记者蔡浩祥/综合报导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央行)官网公告,发行迄今逾30年的「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已在2018年停止市场流通,2019年4月30日前,持有者可到中国大陆任一银行兑换,手上还有停用币别的民众,也可把握时间兑换

考量到第四、五套人民币长期并行流通,增加识别和人民币管理难度。人行2018年3月发布公告,表示自2018年4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集中兑换期至2019年4月30日。

官网资讯指出,上述券别停止流通后,持有者不应再用来支付,且卖方有权拒收停止流通的券别。

▲▼中国人民银行。(图/CFP)

▲中国人民银行。(图/CFP)

人行表示,在集中兑换期内,持有人可到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有营业网点办理兑换。集中兑换期结束后,持有者还是可兑换,但只能到中人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办理兑换。

第4套人民币从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共计9种面额,主币有1元、2元、5元、10元、50元和100元共6种面额,辅币有1角、2角、5角等3种面额。其中的8种面额券别停止流通,但未列入5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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