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团批拥核方「连署违法偷吃步」    。(图/全国废核行动平台提供)

▲律师蔡雅滢批拥核方「连署违法偷吃步」 。(图/全国废核行动平台提供)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反核团体今(26日)在中选会前指出,拥核方今年提出两项公投案,其中「重启核四」一案已开始进行第二阶段连署,但另一公投提案「核能减煤」仍在中选会审查中,尚未进入第二阶段连署,且中选会公告其公投主文尚需补正,行政程序根本未完成,但拥核方为了拼连署违法偷跑,竟要民众先签下空白委任书。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秘书长崔愫欣要求中选会立即制止违法连署,以免让不知情的连署民众个资外泄甚至有财务纠纷风险,也要建议民众若欲参与公投连署,还是看清楚公投主文后,亲自连署,不要任意委任他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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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律人协会张誉尹律师指出,这是拥核方偷吃步的做法,提案人廖彦朋提出「核能减煤」公投一案,但仍在中选会审核中,尚未开始第二阶段连署,却在网路上公开要求民众签「授权他人代理连署公投」的委任书,让他人代理连署,违反公投法连署人应亲自签名或盖章的规定,委任书只标明提案人公投简称,并没有公投主文,民众无法确认自己未来被代理连署的公投主文到底内容为何,几乎是空白授权,不但有违反公投法「直接民权」精神之虞,民众委任他人代签的连署最后也可能直接作废。

▲▼  环团批拥核方「连署违法偷吃步」    。(图/全国废核行动平台提供)

▲环团要求中选会立即制止违法连署,以免让不知情的连署民众个资外泄甚至有财务纠纷风险。 。(图/全国废核行动平台提供)

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专职律师蔡雅滢表示:公民投票法第12条第3项要求「连署人应亲自签名或盖章」、行政程序法第24条第1项:「当事人得委任代理人。但依法规或行政程序之性质不得授权者,不得为之」,公民投票法既要求连署人应「亲自」签名或盖章,该部分自不得委任他人代理,建议民众若欲参与公投连署,还是看清楚公投主文后,亲自连署,不要任意委任他人代理,委任他人处理事情,依民法相关规定,有衍生费用的风险,应慎重看待,以免衍生不必要的财务纠纷风险。

地球公民基金会副执行长蔡中岳表示,拥核方对外向来宣称自己支持核能是科学的、理性的,但事实上却一直使用各种诡辩、欺骗的话术,从去年以核养绿的公投操作就可以看出,如今仍然使用偷吃步这种方式来收集公投连署书,为了冲连署而不择手段。

▲▼  环团批拥核方「连署违法偷吃步」    。(图/全国废核行动平台提供)

▲黄士修指出,法律上,需本人亲签之文书,若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依《民法》委任亲签委任书,授权代理人办理,具完整法律效力。(图/全国废核行动平台提供)

对于反核团体指控核能减煤委任书违法,拥核方代表黄士修也发声明指出,法律上,需本人亲签之文书,若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依《民法》委任亲签委任书,授权代理人办理,具完整法律效力。

黄士修也解释,之所以采取委任书形式,是因中选会违法卡关核能减煤公投案在先,故以《民法》保障人民发起公投权益,今天他也特地到中选会门口,正是提交补正公文,强调中选会超过法定期限新增听证会上不存在的补正理由,实属违法,同时也希望中选会在30日委员会议依法审核本案通过,只要他们拿到核能减煤案的正式连署书,将立刻替换委任书为正式连署书,积极解决中选会现行程序与公投法矛盾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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