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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关于陆上警戒区域的划定
时间Fri Aug 30 07:56:39 2013

其实看最近的各中央局处各部门,对防灾资讯其实有相当高的透明化。

虽然这一次康芮台风在台中以南的处理结果是一团乱…

不过也是一个非常好的灾防演习 -- 最低限度,今次也没有无可挽回的事情发生不是?

在媒体打起漫天口水仗的同时…

以个人的意见与观点来做个总检讨。

不过,个人并不打算骂人,说实在话地方和中央各自有没有做到该做的事情呢?

在下认为有的 -- 所以想看到在下鞭人的朋友,就烦请左转离开吧。

 

以下,依照各个局处单位项目一个个的来做列举。


--  气象局  --

说实在话在下认为气象局的问题都不是『现在的气象局』能解决的。

看了这么多年的气象局系统,最近两年的气象局预报警示与准确度说实在话…没话讲。

唯一的问题就是在于『陆上台风警报』外的各项警特报…不够明显(笑)

但这并不需要,也不能怪罪任何人。

只要在研究探讨预报机制时,一步步修改就好了 --

比方这一次在警报单上加注,

还有加重『豪雨特报』的首页识别度都是不错的尝试。

 

制度面上,个人觉的可以变化的方向如下。

台风暴风圈 朝向非正圆,而是『不同象限不同范围』的方向修正。

加重 严重的『豪雨特报』 识别度,
提列24小时雨量300mm(or超大豪雨)特报为警报并建议地方政府做 灾防预警。

这样在台风警报或特殊天气状况时,

就有更多的武器可以让其他单位做『重点highlight』参考…

说实在话,在下也认同地方首长应该要有自已的气象团队 -- 而不是拿cwb做挡剑牌…

以上这些武器,其实更重要的是让cwb 有更强力的靠山不被指责…这样而已。

 

 

--  水利署  --

水利署的淹水/洪泛警戒 -- 虽然是跟著气象局的观测资料做更新…

也是个非常准确与良好的观察指标 -- 当时雨量来到一定标准时就会自动发布。

这部份的预警在过去其实一直被人们所忽视,

但其实做为灾防上应该比风雨预报更有用与即时。

一方面可以做为各单位成立灾防、发布停班课的即时参考,

更重要的是在气象局的预测上下了双保险。


不要忘记灾防假的意义不止是防灾,还有灾后的善后处理。

就算是出现了气象局无法即时预测报的极端降雨与强风…

水利署在内的预警系统其实仍是可以参考的资讯。

 


--  公路总局、高公局、铁路高铁 与 其他交通、警消单位  --

这些单位提供的则是各地灾情回报与收到预警的灾防处理机动单位。

同时也是和各地方政府互动较多,与民众接触更多的单位。

是不是有必要临时决定进行灾防行动与灾防假,

与这些单位的共识其实也相当的有关系。

不得不提,最近三次台风,公路总局选择提前1-2小时做预警性封路 的做法非常的好。

用路人的行动是最难以预测的,能够在管制下将可能的变因降至最低,

而且将相关的资讯透明与公开化………

公路总局与气象局都是非常努力与认真的单位呀!(姆指)

 

说实在话,台湾的事务官/专业公务员真的很强大,尤其是第一线面对世界的这批人。

在下真的要对这些对各自专业有爱的公务员致上最高的敬意。

 

--  地方政府与首长  --


『出现很大风雨且严重到要封路甚至出现灾害了、日雨量达350MM标准…』才启动灾防假的行为与状况,这是个人认为比较不妥的地方。

个人认为拥有决策权的政务官在大多数时候都过于冒险犯难了

当然在下能够理解灾防预警很麻烦,而灾防假一启动就是非常大的立即损失…

但当风雨已经很强,水都漫上来的时刻才决定启动灾防假的情况…

-- 实际上这种行为不该叫做灾防,这根本是叫人们投水自尽。

 

试思考:

2001年的桃芝为什么在东门桥出人命?

并不是台中市不放台风假才出人命的。

而是『临时在风雨最重,大水袭卷时』『因风雨累计达到放假标准』『临时宣布』放假又无配套措施…

然后就出人命了。

一代潭美在高雄市我记得也是类似的状况。

更不必说七二水灾在洪水中考联考的荒缪情况了……。

 

 

是的,错放会有立即可见的经济产值损失。

但是现在的台湾,极端的气候值一年中又有多少天会被预期出现?

梅雨季一年会出现两天极端风雨,
强烈冬季季候风最多三天(而且仅局部),
台风再多,一年也不过四五天吧?

老板们会因为一年200个工作天中有十天左右被放掉而倒闭或不得不离开台湾??

还是说工资成本不符所以得降薪向(可预期三年不调的)基本工资靠拢??

(再说,就算政府真的放了,民间目前也没有尊守的强制力…)
(顶多是增加加班费的人事成本…什么?你说台风假上班公司不需要给加班费?)
(是呀…论法来说,正常营业在现在只有获利没有损失,谁要放台风假呀…)

 

如何解决?

个人以为,设立罚责提高上班课的『成本』是必要的。

轻罚也没有关系,但灾防假顾名思义就是要让非关人命财产的经济活动暂停以免发生无可挽回的经济/人员损伤

所以要以轻罚来制造一个让民间尊守灾防假的门槛,

令一般的行业不必再可预期极端天气出现的时候依然习惯拿命来赌营收。

你另外花钱,雇请部份员工来协助灾防这ok没问题…

但请大家都回来咱们台风天就是要迎接消费者的来访?

那听在外国人的耳中,真是第八大不可思议了 = =

这也是在下个人理念里,政府少数应该插手民间事务的地方 --

因为需要制定一些基本游戏规则,

不然相对弱势的人民基本权利(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就无法被保障了。

 

 


至于『台风假就来去看电影』的恶习…其实和海棠无关。

早在贺伯前的葛乐礼台风来时,

在下就有看著一整天『错放台风假?看电影去』新闻的经验了。

这算是机会主义的民心被放大的恶习吧。

但如果要因为这样就让政务官冒著人命的风险去睹乌纱帽不去做灾防………

最低限度…

也请事先做好需要临时放灾防假时该做的配套 --

道路净空、警报解除时非必要路面移动的管制、封锁区宣导加强并限制移动

 

不过在下还是倾向于以六小时的时间带为单位

在灾害预期降临前至少预留2-3小时。

在预期风雨来临之前的三小时以上时间来做灾防预警…

如果我做地方首长或人事行政局长官的话,我肯定会朝这方向修正法令。

【将一日分成四份 六小时为间距,分开发布 上班上课 灾防预警】
(一宣布停班停课,其异常状态时间即以12小时为一单位以利预警、灾防与善后)

台湾早就不是朝九晚五的国家 --

而是二十四小时都有活跃经济活动的过劳国度了……。

 

 

以上文案,留做自已的备忘。

若有幸让当权者一阅,希望能够做为参考。

感恩,感谢。

__李俊升 JJLi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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