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中14人是學生

示威者與警方爆衝突

佔領理工大學的大批示威者日前與警方激戰,遭警方包圍後多次試圖突圍未果,亦有更多人響應號召,昨晚紛紛趕至尖東或近紅磡附近增援,引起激烈衝突事件。今有5女14男被控暴動、違反禁《禁蒙面法》等罪,其中14人均為學生,年齡介乎16至29歲。另有一名24歲地盤工人被指18日凌晨5時許,在旺角向警車投擲汽油彈,兩案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被押解到法院。

其19名被告依次為陳浩漁(17歲)、盧可文(21歲)、禤曉諾(18歲)、鄺小凡(20歲)、黃雅穎(16歲)、李沛珊(22歲)、柯仁龍(18歲)、陳俊榮(29歲)、溫皓忠(26歲)、譚俊輝(18歲)、謝兆龍(19歲)、吳日軒(18歲)、黃文浩(22歲)、馬健文(17歲)、梁錫俊(22歲)、陸偉恒(20歲)、鄭梓顥(16歲)、林浩陽(25歲)、李家樑(18歲)。

他們共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其中被告黃雅穎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即一支噴漆、一把螺絲批、一樽火水和一盒火柴,另被控一項未有出身分證罪。另一被告溫皓忠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即剪刀、鎅刀、鉗、五卷鐵線、一袋索帶及麻繩,另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指他在同時同地意圖使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

24歲被告黎振鴻,報稱任職地盤工人,他被控企圖有意圖而縱火,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他涉嫌於本年11月18日,在旺角黑布街與鼓油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企圖用火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一輛警車,意圖損壞該車以危害車上警長6303的生命。另指他於同時同地攜帶一把軍刀、一把萬用刀、一枝伸縮棍、一枝胡椒噴霧、一個投射器及一條鏈鋸,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他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以待警方作一步調查,基於案情嚴重,控方反對其保釋外出,被告保釋申請遭拒,須還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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