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8 23:26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蓝姓男子居无定所,浪迹台北车站周边,去年8月间见巫姓旅客路过,竟哄骗他喝饮料,再持刀恐吓取财,得手700元,被依恐吓取财罪判刑6月,但蓝男嫌太重,上诉辩称双方是借贷关系,拿刀只是为了割开铝箔包喝饮料,台北地院斥其说词不符常理,驳回上诉。

铁路警察局台北分局指出,车站附近的游民均已造册列管,并加强巡逻频率,站内外亦有多支监视器,随时监控治安动态,旅客无须忧心。

蓝男以台北车站为家,去年8月22日凌晨1时许,在车站周边发送饮料寻找猎物,巫男不察,停下脚步索取,立刻被缠上;蓝男要求他拿出1000元唱歌,巫男拒绝,快步离去,没想到蓝男尾随其后,突然亮出一把折叠刀,架在他的脖子边,恐吓「借我1000元!」

巫男吓坏,先交付500元,接著冲往计程车欲逃离,但蓝男不死心,持刀在后猛追,又从巫男皮包中掏出两百元,这才感到满意,放下刀子离去。

过了半小时,巫男越想越不对劲,赶紧拍铁警台北分驻所的玻璃报案,员警带他到案发现场,赫见蓝男正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立刻带回所内制作笔录,后被北院简易庭判刑半年。

蓝男不服,上诉主张巫男也是游民,当时想请喝饮料,才会掏刀割开铝箔包,绝非恐吓;至于700元则是借贷,两人已商量好,巫男借他700元,他早上就会带巫男到社会局请领补助款,未料睡到一半就被带回警局了。

二审北院合议庭调查,巫男当时只是路过北车,想叫计程车回家,并非游民,也与蓝男素不相识,且若是借贷关系,为何双方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以还款,足证蓝男说谎。

合议庭又指,正常人不会把折叠刀当成开铝箔包的工具,蓝男说词无法令人采信;再加上巫男在警局看到蓝男时,面露惊恐表情,不愿与他靠近,可认定折叠刀架脖确实造成恐惧,原审判决无误,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 台北车站旅客被游民恐吓取财。(资料照)

    台北车站旅客被游民恐吓取财。(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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