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保时捷还当包租公月收30万 中山分局贪警100万交保遭起底
▲刘昌祺才被谕令以250万交保,又被调查局移送北检,讯后以100万元交保。(图/记者赵永博摄)
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曾任中山一派出所长,现任职松山分局防治组长的刘昌祺,先涉嫌包庇色情酒店而遭台北地检署依收贿罪谕令250万元交保。未料检调追查后,竟还发现他疑似涉包庇另家业者,10日再度遭调查局移送,与2名业者、7名证人一同至北检侦讯,讯后以1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而他也被发现其实不但当包租公,每月至少收租30多万元,还开保时捷跑车代步。
全案起于检调接获举报,中山一派出所员警收受辖区内酒店「晓」(前身立邦酒店)业者贿赂,以求警方减少临检次数或甚至不临检,酒店得以继续媒介小姐从事性交易。13年来,除每月行贿4万元,逢年过节加码1倍,总计行贿约780多万元。
检方发动多次搜索传唤,发现行贿、收贿犯行自2005年便开始,由酒店妈妈桑巫蕙玲主导,与警方以「老师」为密称,安排白手套交付款项,因此包括时任中山一派出所长的林崇成等人被查出收贿30万元,另一警员郜振杰收贿高达100多万元,检方一一起诉,目前全案仍在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
而检调向上溯源进一步清查后发现,现任中山分局警备队警务员,也曾任职中山一派出所的庄琦良,疑似担任白手套,集中收取辖区「夜王」及「星光闪闪」2家酒店业者贿款后,交付曾于2014年、2011年先后担任中山一派出所长职务的刘昌祺、杨文振。
没想到事后检方又查出,刘昌祺刘昌祺曾经在稽查「最爱」后,发现该酒店内有未成年份子出入,且提供色情服务,但却没有向业者开罚,怀疑刘昌祺是否有涉嫌包庇,为了厘清案情,检方再度约谈他与相关业者到案说明,且此案并不排除有其他共犯,讯后以1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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