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不當聯想蒙蔽自己善意的眼光。近年來,偶爾出現的一兩則見義勇為反被誣陷的新聞讓人深感憤恨,也改變了一些人對社會的看法,以偏概全,如同驚弓之鳥。在這些人心裡,見義勇為漸漸與被人訛詐聯繫了起來,被救者時常被投以懷疑的目光,救人同時保留證據變成常識。只要受幫助一方有任何其他舉動都會首先被冠以心術不正的預設。毫無疑問,這是一種以惡意揣測他人,以惡意預估未來的歪曲心理,是一種不健康的社會心態。事件中,醫生熱心施救,患者得以治療,列車安全運行,實則皆大歡喜。依理剖析,醫生臨危救人值得讚揚,參與救助者對自身行為負責也無可厚非,列車員為明晰過程要求醫生寫明情況也屬正常。但當一件事情在固有觀點下被解讀時,一切就變了味。歧視者認為施救者如果需要為自身行為承擔責任就是不公,認為列車員的一切所為都是為了保護自己,是自私的表現。最終把一個熱心救人的好事想像預設成一場好人被冷對的醜聞。這不僅影響著大眾的認知,更對社會的風氣帶來危害。如果我們用善意去看待人和事物,這個世界將會呈現更多美好,我們也會變得更加善良。這不是阿Q精神,而是一種積極的價值觀、世界觀。因為內心的立場往往決定所見所聞,我們看到的往往是我們想看到的,我們理解的往往使我們所希望的。切不可讓不當的聯想蒙蔽我們善意的眼光。
1964年,美國《紐約時報》報道:一個女人在住宅區被殺,38個人站在窗口,聽著女人的尖叫,默不作聲,最終眼睜睜看著她一個人死在深夜的紐約。在那篇轟動一時的報道里,美國旁觀者留下了幾乎一樣的理由:「我可不想惹麻煩。」
在後來50多年裡,大家都在反覆討論:如何避免人們在類似事件中表現的「旁觀者狀態」。有人認為應該以法律為手段,將冷漠旁觀定義為犯罪;有人提出用美名和金錢做獎賞,鼓勵人們「見義勇為」;有人卻認為不能以外部力量推動人們維護社會正義,因為建設良好的社會環境需要人們主動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