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6月,在八國聯軍侵華之前,東南各省督撫爲了避免列強入侵自己的地盤,採取中立原則,既洋人和清政府打去,我們東南各省不管,是東南各省繞開清政府私下與西方列強達成的協議。

  關於八國聯軍侵華事件太複雜就不去說誰對誰錯了,但是東南各省拒絕服從中央,實際上已經跟造反差不多了。

  兩江總督劉坤一私下裏對英國駐南京領事孫德雅表示:慈禧的政府已經完了,她已經不能繼續維持帝國秩序。李鴻章時任兩廣總督,聞此訊,覆電朝廷:“此亂命也,粵不奉詔”。張之洞更是直接表示:“坐擁東南,死不奉詔”。就連直隸總督榮祿也對李鴻章私下表示:“不必重視北京的諭旨!”

  關於東南互保的評價歷來有很多種,一種說法是這些東南督撫爲了維護自身的利益而進行的出賣中央的行徑,而另一種說法則認爲東南互保保證了東南各省免遭列強的入侵,起到了保境安民的作用。

  東南互保省份

  實際上,東南互保的危害比大家想象的還要大,東南互保在當時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維持了地方的穩定,但是地方聯合起來抵制中央,也是近代軍閥興起的標誌,軍閥混戰,始於東南互保!

  那麼,參加東南互保的東南督撫都有哪些呢?

  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兩廣總督李鴻章、閩浙總督許應騤、山東巡撫袁世凱、浙江巡撫劉樹棠、安徽巡撫王之春和廣東巡撫德壽、鐵路大臣盛宣懷,稱東南互保,另外陝西巡撫端方、四川總督奎俊雖然沒有加入東南互保,但是亦是支持東南互保。

  團結真的就是力量!

  在如此浩大的地方勢力面前,遭受八國聯軍重創的清政府已經完全喪失了對抗的基礎,因此,在八國聯軍侵華期間,清政府對地方督撫也有一定的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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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6月25日,慈禧曾致電李鴻章、劉坤一、張之洞等人:“此次之變,事機雜出,均非意料所及,朝廷慎重邦交,亦不待智者而後知。……此都中近日情形也。大局安危,正難逆料。爾沿海沿江各督撫,惟當懍遵迭次諭旨,各盡其職守之所當爲,相機審勢,竭力辦事,是爲至要。”

  第二天,清政府以官方形式向各省督撫發佈電諭: “爾各督撫度勢量力,不欲輕構外釁,誠老成謀國之道。……爾各督撫勿再遲疑觀望,迅速籌兵籌餉,力保疆土。如有疏失,惟各該督撫是問。”

  實際上算是清政府事先給自己一個臺階下,以免東南各省真的脫離中央,事件結束後,也算是有個解釋的由頭,不至於撕破臉面。

  事件結束後,慈禧是怎麼對待這些督撫的呢?

  李鴻章

  8月20日,慈禧在“西逃”途中發佈“罪己詔”:“前據劉坤一、張之洞等奏,沿海沿江各口商務,照常如約保護。今仍應照議施行,以昭大信。”

  慈禧對於東南互保不但沒有進行批判,反而進行了承認。

  次年,清廷再次正式發佈上諭:“當京師擾亂之時,曾諭令各疆臣固守封圻,不令同時開釁。東南之所以明訂約章,極力保護者,悉由遵奉諭旨不欲失和之意。”

  此舉正式承認了東南互保的合法地位。

  這種中央“體諒”地方的行爲,實在是有些令人動容,清政府竟然這麼開明瞭?

  《辛丑條約》簽訂後,清政府更是論功行賞劉坤一、張之洞、袁世凱和盛宣懷都賞加太子太保銜,劉坤一死後更是被追封一等男爵。李鴻章病逝後詔贈太傅,晉封一等侯爵。

  相對於這些封賞來說,袁世凱在東南互保之後,更是主持了清末新政,全力主持變法。

  可以看出,簽訂《辛丑條約》後,清政府對地方督撫勢力進行的是安撫政策,是一種妥協,並沒有事後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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