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不戀、當下不雜、未來不迎!

用曾國藩的三句話來回復題主對李鴻章的置疑在我看來是回答這道題的最大意義!

歷史事件的本身就意味著不可溯及,無論是誰來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對於歷史人物來說都是不公平的,因為你不能完全設身處地的去參考他當時所處的環境條件和壓力!對於歷史人物的任何詆毀都是出於詆毀者本人的無知!

天下大勢,勝敗雖已,當思彼時人之努力!

個人認為:甲午戰敗非戰之罪,非李之罪,亦非大清之罪!罪在當時「民不知其國、國亦不知其民」的社會狀況!

苟無利,民愚;盡利民,民似智實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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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馬關條約》的簽訂,李鴻章要負全部責任這個觀點是錯誤的。該負責任的是當時的最高統治者慈禧。從鴉片戰爭開始,面對列強的侵略,清政府無力抵抗,只能被迫簽署一系列不平等的條約。當時,很多對外談判的事宜都由李鴻章全權負責,像《馬關條約》等一系列不平等的條約都是在李鴻章的主持下籤訂的。所以,導致後來的很多人對李鴻章產生了誤解,認為他是一個賣國賊。因此,國人將所有的憤怒仇恨都轉嫁在李鴻章身上,甚至在他死後也不得安寧,被人掘了墓。但是,在這裡我想說的是李鴻章只是給慈禧背黑鍋了,就像秦檜殺嶽飛一樣,要不是趙構示意,給秦檜十個膽子也不敢殺嶽飛。同樣,一個道理,若不是慈禧授意,李鴻章斷然也不敢簽合約。只是在當時的背景下,總要有一個人站出來,而當時,有能力的只能是李鴻章了。若不是當時的清政府腐朽不堪,貪圖享樂,從上到下貪污成風,誰勝誰敗還不一定呢!要知道,當時的北洋水師可以排名亞洲前三。

李鴻章在簽訂《馬關條約》時,可以說真的是盡自己之所能,讓清朝的損失最小化。我們在曾經在歷史課本上學到的《馬關條約》的一條內容是「賠償白銀兩億三千萬兩」,其中兩億是軍費,三千萬是贖遼費。但其實,當時日本要的是三億兩白銀,那麼,為啥最後要了兩億呢?其實,由於當時李鴻章赴日本談判,被日本激進分子刺殺,所幸,只是打傷了一隻眼睛。李鴻章以此為藉口,迫使日本少要了一億兩白銀,極大地減少了清政府的損失。事後李鴻章感慨,要是再打傷一隻眼睛多好,那樣就可以再減少一億兩,由此可見他的愛國之心。

還有,當時的北洋水師是李鴻章一手創建的,購置的鐵甲艦都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配備的裝備也是最好的。但是,最終為何戰敗了呢?這就不得不說當時的最高統治者慈禧,甲午海戰之所以失敗,她得負主要責任。為了給自己過壽,由於當時國庫沒錢,便打起了海軍軍費的主意,私自挪用海軍經費幾百萬兩,導致後來在甲午海戰中,打著打著沒炮彈了。有如此的統治者,戰爭焉能不敗?我們再看當時的日本統治者,卻恰恰與慈禧相反,人家為了買軍艦對抗清政府,由天皇帶頭,向全社會發起募捐,省喫儉用,甚至天皇自己自掏腰包,每天只喫一頓飯,將自己的錢貢獻給海軍,培養海軍。最終的結果就是,在甲午海戰中,北洋水師全軍覆沒,清政府一敗塗地,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

因此,《馬關條約》的簽訂,甲午戰爭的失敗,李鴻章不應該負全部責任,該負責任的是慈禧。李鴻章是真的為清政府儘力了,若是沒有他,估計清政府損失更大。

「年少不知李鴻章,長大方知真中堂」,就是對他一生最好的詮釋。

文/小王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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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大面的外交事物,都不是一個人敢於拍板、能夠拍板的,所以,如果推給一個人擔責任,只能說是個替罪羊。

有人說甲午海戰因無錢失敗,李鴻章家產到了四萬八千兩銀,呵呵!一個腐敗王朝哪個王者、王子、王族、權臣少得了啊?禿子頭上蝨子明擺著的事情,竟然光看到一個奴才!是眼神不濟啊還是心裡有別滴,如保皇保滿雜念在作怪呀?!

此前老朽說過,中華文化本身不允許傷害地球而自肥,導致被西方所謂「現代科技」佔盡先機。但清朝的腐敗無能,也是不可不算的!泱泱大國只要齊心,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幾個敵國,它能嗎?!

偌大罪責區區一個李鴻章怎麼會但得了啊?一鍋糊塗賬,總麼糊塗的,誰來撕絡清楚?可憐至今中國就沒這麼個人!不可悲麼?不可憐嗎!

哈哈哈哈!


中日甲午戰爭的失敗是由於當初清政府某些官員為了讓慈禧過好生日,頤養千年,挪用海軍軍費而建築頤和園的,結果導致海軍建設失去一批膨大資金,落後於日本。因此,李鴻章不能負責任,他只是一個談判手,據說,當初李鴻章去日本談判,日本人沒有少侮辱他,給他配備的是低矮的小凳子,而日本政府高高上座,說「你只有簽與不簽的權利,沒有商量的餘地」。據史料,李鴻章受盡了侮辱,因為馬關條約,後來再無上過日本島,有一次途徑日本,有人要求他上去歇一歇,可他下令繞過去。可見他心中對日本侵略者是多麼的憎恨!然而,弱國無外交,落後就要捱打。至於我們後人最重要的是要引以為戒,「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不是!北洋水師在創立初期清政府每年撥發400萬兩白銀作為海軍經費,而北洋水師也一度是亞洲第一,世界第九的強大水師,但是在後期由於慈禧太后修圓明園導致海軍軍費減少,海軍根本沒有錢購買炮彈

根據史料記載,在甲午海戰時,定遠艦艦首一門雙聯裝305毫米的巨炮開花彈標準每炮備彈50發,實際只有25發,導致最後一小時無炮可打,而北洋水師的炮彈也全部都是穿甲彈,開花彈甚少,當時所用的開花彈全部都是黑火藥和栗色火藥,威力不足,除非命中船的脆弱部分,否則根本沒有殺傷力,但即便是如此開花彈的數量依舊很少,而穿甲彈命中敵彈藥庫卻也只是打個窟窿,引發不了爆炸!而這一切的原由都是因為修建圓明園,清政府剋扣海軍軍費所導致的!

在甲午海戰時日本的主力艦船吉野號,既然是英國人專門為中國打造的,李鴻章在英國定製吉野號後,很快上報清政府,請求戶部撥款購買軍艦。不過報告交是交上去了,可主管戶部的翁同龢以沒錢為由就是不給撥。當時恰逢慈禧太后60大壽之際,不但要修繕頤和園還要籌備壽宴,自然沒有閑錢去買軍艦,

所以說甲午海戰的失敗主要原因還是當時清政府的腐敗,和李鴻章沒有太大關係


對於李鴻章,現在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以前他一直被罵做賣國賊,是中華民族的敗類。但進入二十一世紀,則有一股全面翻案的意見,將李鴻章描述為一位為國家利益全面奮爭,只因國家實力不夠而被當做替罪羊的人而已。

其實,兩種說法都有些極端,一個人一定要一分為二的去看待,全盤否定和全面肯定對一個身居高位,可以影響國家民族歷史進程的人物來說,都不是客觀的。

馬關條約的簽訂是國與國之間的談判,不是李鴻章一個人可以決定的,事實上所有的談判活動均是在清政府和光緒帝授意下進行的。當然這決非李鴻章一人之責,李鴻章確實也以一己之力做了抗爭與堅持,甚至放棄個人尊嚴哀求降低條件,並最終因被一個日本憤青槍擊而少賠了日本1億兩白銀,背鍋說自然是大家都可以認可的。

那麼,我們討論這件事是要發掘歷史帶給我們的什麼啟示呢?我認為是要問為什麼會敗給日本,在這期間,作為重臣的李鴻章有什麼做法是失策的。

第一,以李鴻章為首的洋務派對西方列強一直抱著不切實際的盲目幻想,不積極備戰,無敢戰之心,而是幻想通過外交妥協來解決爭端。結果在戰敗後乞求英、美、俄、德、法進行調停時,因列強各有自己的算盤而落空。這與二戰時的情況何其相似,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是最為不可取的,唯有自強。

第二,李鴻章建立北洋水師後,視其為私物,訓練不到位,挪用軍費。在戰時為保存實力,死守威海不出,失去制海權,竟被日軍聚殲,不堪一戰。所以說,一定程度上,李鴻章的私慾害了北洋水師。

第三,作為一位國之重臣,李鴻章也缺乏一些戰略眼光,在甲午戰爭爆發初期,清廷已經提出了南北夾擊日軍的戰略主張,但一到應戰,李鴻章卻又開始保存實力而步步為營,喪失大好戰略機遇,最終兵敗,無心戀戰,被動捱打。

所以馬關條約的簽訂非李鴻章一人之過,但是出現這樣的結果,作為李鴻章而言還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當然,在一個腐朽的,搖搖欲墜的封建王朝中,不做革命性的改變,憑一己之力是無法改變國家的命運的。

時也運也,毛主席對李鴻章曾做過一針見血的評價~舟大而水淺也。對其的才能還是十分認可的,只是生不逢時啊。


中日甲午戰爭中,清朝慘敗,當時的慈禧太后為首的清朝政府,面對日本的啒啒進逼,產生了恐懼感,遂派李鴻章為全權代表赴日和談,由於日方捷獲李每天向政府彙報的電報,清楚了清政府的底線,便獅子大開口,除巨額賠款,還割讓遼東(後被三國干涉沒成),臺灣及附屬島嶼主權,開放通商口岸等不平等條約,加劇了清朝半殖民地的進程。因為此條約在日本馬關地區簽訂,故稱《馬關條約》,該條約喪權辱國,使日本利用賠款,加緊軍備,為其日後發動侵略戰爭打下了堅實的物質和人力基礎。但若說是李鴻章負全責,有點說不過去,具體執行者有責任,但他是秉承了清政府的意見,弱國無外交,談判桌上的籌碼,是由勢力決定的,公道地講李鴻章在談判中也是儘力了,由於他被日人剌傷,還削減了一部份賠款,李本人並不是漢奸,只是由於政府的腐朽軟弱,試想當時的武將怕死(葉志超,方伯謙之流)文官勾心鬥角(那個翁帝師為了防止李鴻章一家獨大,處處掣肘》,國家無人民,人民無國家之念(日軍進攻遼東半島時,百姓竟簞食壺漿,迎接日軍),這樣的一個內外交困的政府,派誰談判,結果也好不到那去。記住,落後就得捱打。


首先謝謝您的問題!

關於馬關條約我們站在歷史的高度今天回首這段中華民族的屈辱和往事,不禁讓人潸然淚下!我們在分析《馬關條約》產生的責任時,不得不要看看當時的局勢。只有瞭解此時此刻的局勢,我們才能客觀公正公平的去看待一位歷史人物。

1、時間回到大清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1895年4月17日)日本馬關政府辦公所,中國清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簽署了《馬關條約》這個不平等條約。

2、既然是不平等當然是中國清政府被迫割讓遼東半島(後因俄英法干涉,日本未能得逞)、臺灣島及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等等賠款2億兩白銀,開長沙、重慶、蘇州、杭州等等。

3、如此的清單我們可以看到這是中國繼《南京條約》以來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

4、如此的局面在於日本明治維新後,國力日益增強,逐漸形成了以侵略中國為核心的」大陸政策」。第一步是攻佔臺灣、第二步吞併朝鮮、第三步進軍滿蒙、第四步滅亡中國、第五步征服亞洲,稱霸世界。

5、所以1894(甲午年)爆發由日本挑起的中日甲午戰爭,經過成歡戰役、平壤之戰、鴨綠江戰役等等一直到黃海海戰、威海衛北洋水師全軍覆沒。日本海陸並進,清政府節節敗退,津門京師危機!

6、《馬關條約》實際就是城下之盟,為什麼會這樣,其實很簡單日本方面為這場戰爭上至天皇下至黎民甚至未成年學生都把打敗大清作為他們的人生目標和榮光。日本天皇夫婦帶頭捐款購買吉野號戰艦,其中的奮發勵志可見一斑哪!

7、反觀清庭以慈禧太后一稈沒落的滿族貴族守舊派,還在對廣大人民進行著嚴酷的封建專制統治,殘酷的不惜一切力量鎮壓天平天國和全國各組的起義和抗爭,興建各種滿足慈禧個人的喫喝玩樂工程,就連訂購的軍艦也撕毀合同,錢用來修建頤和園,所以已經早都說和廣大人民羣眾離心離德,已經走向中華民族各族人民的對立面了。

8、雙方的最高統治者的優劣伯仲已經一目瞭然,在清庭被迫提起議和的時候,日本方面此時軍事上繼續節節勝利,胃口日益膨脹,以全權不足為藉口,在廣島羞辱了清庭派遣的張、邵2位議和大臣後並驅逐回中國,指名恭親王或者李鴻章充當全權代表。後來李鴻章也是這種情況下臨危受命前往日本。

9、議和談判過程中也曾被日本民族主義者刺殺,繼續帶傷議和。講到這裡我們可以大致明白,這個條約無論誰去談也無法改變這個被瓜分奴役的城下之盟的現實,而李鴻章作為簽字人這也是他的歷史宿命和為人臣不得不做的事,他本人沒有選擇。

所以把《馬關條約》的喪權辱國的結果,歸於李鴻章本人是不符合客觀的公正公平的歷史眼光的。


清廷腐朽,不可救藥,這個整體趨勢不用李鴻章負責。但李作為掌握全國軍政大權的一把手,慈禧寵臣,對甲午戰敗肯定負有決定性責任。1,李拒絕對朝政作任何改革。雖然他籌辦洋務,但目的是維舊而非維新。2,不懂天下大勢,思想保守。以致外交失措。中法戰爭勝而割地,貽笑天下。3,以成見觀日本,帶著北洋艦隊訪日,意在炫耀,卻被看出破綻。4,戰爭準備不足,無現代戰爭觀念。戰爭中不成立大本營,全憑」中堂」決斷。5,膽小怕事,伊藤進逼,不敢以死相爭。也不敢找其他國家相助,一副窩囊廢模樣。


首先,老李肯定要負責任,但是,不是全部責任,他應該對甲午中日戰爭的失敗負一定的責任。

甲午中日戰爭失敗的主要責任在腐朽的清王朝。戰前不做積極備戰,戰爭過程中妥協退讓,部分官兵貪生怕死,避戰求和,戰爭失敗後又任人宰割。

甲午中日戰爭中,老李為保存實力而避戰求和,在黃海戰役後,下令讓壯洋水師不準出海迎敵,退守威海衛軍港,失去了戰爭的主動權,結果導致北洋水師全軍履沒,作為最高指揮官,他難逃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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