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玛列车出轨(见图)事故发生后,检方调出27年前苗栗造桥火车对撞酿成30死112伤的资料,提供宜兰地检署参考,意外发现两起事件竟有许多雷同之处。(资料照,记者黄耀征摄)

2018-10-26 22:58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普悠玛列车本月21日出轨造成18死惨剧,事发后5天,检方调出27年前苗栗造桥火车对撞酿成30死112伤的资料,提供宜兰地检署参考,意外发现两起事件竟有许多雷同之处。而当年以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的自强号司机员苏金焜也现身说法,直言27年过去了,台铁仍然无法改善铁路安全。

1991年11月25日下午4点多,一列莒光号列车南下经过苗栗造桥,同一时间,一列自强号列车北上行驶,两辆列车原本应该在134号志站分道而行,但莒光号列车前5个车厢转向后,后方剩余3节车厢被自强号列车以85公里拦腰撞上,导致莒光号还没开入副线的倒数3节车厢,及自强号前3节车厢翻覆,造成30死112轻重伤。

列车自动保安装置都曾出状况

检方比对当时资料发现,普悠玛翻覆和造桥对撞事故都有共通点,一个是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TP被关闭,一个是自动列车停车警告装置ATS/ATW出问题。

苗栗造桥事故,当时自强号司机员苏金焜,在发车前确切反映车上的ATS/ATW故障,但台铁仍旧坚持发车,当年铁路局行车保安委员会认为,造桥事故归咎于自强号司机员苏金焜冒进号志,列车未减速所造成。

但事实上,134号志站被通报故障数周台铁仍未维修、苏姓司机员在发车前也已指出设备异常的口头报告。两件事情却不被台铁列入报告。

当年事故司机腿断三截、服刑4年 铁路局长判无罪

当年检察官调查发现,ATS/ATW曾有故障纪录,然据《铁路法》规定,面对发生故障事件,台铁应进行改善检修,台铁有采取防止措施的义务,却没有善尽义务,因此引发车祸,时任台湾省铁路局长陈世芳、机务处长萧辉煌被认定是刑法的「不作为犯」,两人均被检方依废弛职务酿成灾害罪提起公诉。

陈世芳及自强号司机员苏金焜皆被以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苏金焜在意外发生时左脚断成三截,虽然认为台铁事故报告有失公平,但是他自认有道义上的责任,所以被判刑并无异议。铁路局长陈世芳则获判无罪。

27年后再看普悠玛出轨 当年事故司机叹:毫无反省

据《华视》报导,苏金焜27年后受访,看见台铁仍将普悠玛出轨意外原因归咎于司机员人为疏失,他感叹「一点反省都没有」,27年过去了,采买了更好的列车自动防护系统,却仍然无法改善,直言自己「白牺牲了」。而将责任全部交由司机承担的作法,苏金焜也认为不合理。

  • 本月21日普悠玛列车出轨造成18死惨剧,家属悲恸招魂。(资料照,记者朱沛雄摄)

    本月21日普悠玛列车出轨造成18死惨剧,家属悲恸招魂。(资料照,记者朱沛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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