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政治處理」

立法會內委會舉行會議,公民黨郭家麒要求在下週三的立法會大會提出休會待續議案,要求大會休會辯論選舉主任禠奪參選人資格會否與市民的基本權利有所衝突,惟其動議在建制派反對下遭到否決。

內會以23票支持、34條反對下否決動議。

郭家麒表示,《基本法》第26條依法列明市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今年的補選卻先後有DQ事件發生,做法明顯未能恪守基本法,大會應休會討論事件。

建制派反對郭的動議。民建聯張國鈞指出,法例列明市民「依法」享有選舉權,法院的判決列明有些候選人不「擁護基本法、保證效忠特區」,選舉主任是依法辦事。工聯會何啟明認為把議題呈上大會,無異於把立法會作為宣傳場所。民建聯周浩鼎批評泛民的做法是「法律問題,政治處理」。

支持動議的公民黨黨魁楊嶽橋指參選人是因「政治原因而不能行使(參選)權利」,並非單純違法,加上中央和港府的「紅線不斷移動」,大會有需要討論事件。民主黨黃碧雲認為事件在社會引起廣泛關注,而且建制亦可在大會宣傳支持DQ的理由。惟動議最終在23票支持、34條反對下被否決。

另外,民建聯蔣麗芸同樣要求在下週三的立法會大會提出緊急口頭質詢,關注國泰航空的乘客資料外洩事件。蔣麗芸形容事件牽涉性大,質詢可讓港府詳細解釋事件及應對。惟內委會主席李慧瓊表示,內會議程眾多,今日未能辯論事件,蔣麗芸可直接向梁君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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