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任職的是臺北市一間據說很大的連鎖飯店,與其說它很大,不如說它很愛擴張。
  這一天員工L滿身大汗地依舊保持一如往常的個人風格,極個人化的步調,我上前關心他今天的工作量好像比較大,他忍不住地抱怨了。
「今天員工M出公差,我們分館明明已經沒甚麼人力,還要讓他出公差。」「他出公差到底是去做甚麼的?」我只知道M是一個安靜的大叔,工作應該也有十年了吧!他很安靜不太說話,就是默默耕耘的那種人。他要載執行長的媽媽去看醫生啊!」員工L很不屑的說。「我們人手明明就不夠,執行長那麼有錢他為什麼不自己請個司機?」
他為什麼不自己請個司機?
  我沒有回答,因為我覺得這不是我想要的企業文化。
  「公私分明」就像是減肥標語一樣的不堪使用,你可以說它是理想,就像是「理想」氣體方程式那樣是一個「不存在現實世界裡會發生」的方程式,根據邏輯推斷,理想基本上就是現實不存在的意思。
  所以我們不要探究為什麼他公私不分好了,暫且稱為「公私混濁」。
  這個事件比較特別的是:不只是司機。如果員工M只需要花30分鐘左右的時間去處理執行長媽媽的接送,那麼,我相信大家都很有人情,畢竟我們活在這個以人情味為重的臺灣,我們應該要覺得要是為了半小時請一個司機真的成本很高。
  但是,M每一次公差要去的時間都是一整個下午:包含送去、等待及接回。平均單月要去個13次,也就是平均一週3次。對一個飯店來說,甚麼時候不忙就下午最忙!再來,我們人手不足!
  為什麼他不請私人司機。為何。
  我分析了以下幾點:
  1. 「公司我開的,員工怎麼用都我說的算!」
  2. 「人手不足嗎?我不知道」
  3. 「公司付他薪水阿!我也要分紅欸我也很虧!」
  4. 「我信任他啊!」
  姑且先不討論老闆權力認知,畢竟如果他是老闆,他本來就可以有他的管理風格,或是他有特權,這都沒話說,因為他承擔企業風險。但關於人手不足時,還需要調派人手去補充私人用途,那麼就會分不出輕重緩急或是誰重要了。當然,有沒有可能是我們的上級主管不敢跟執行長說呢?所以受罪的就是員工。
  主管不提報還是知道他上級的個性?這都不重要。因為如果他知悉這是個現場損害的話,他忍下來也是一個實質意義上的「公私混濁」,怎麼說呢?

 現場的窘境是「公」、主管與他上級的關係是「私」

  現場的人手問題是整個分館工作人員必須一起承擔的外部成本,但他與上級如果因為這件事而關係不好會影響他的升遷嗎?我認為不應該會,但也許會。如果會的話,也不會是提出人的問題,而是這個制度有問題啊!會影響他接下來的做事順不順暢嗎?我也認為不應該要,畢竟這是一個立場問題,體諒誰以及以誰的利益為優先。
  我認為當看見這種現象時,周圍的同事對這件事很有意見,但你的主管視為理所當然,你就要好好思考人生的下一步了,畢竟你永遠不會知道還有多少的公用資源是會被擺進私人用途使用的,這也意味著:整個公司共享的利益或盈餘分配上面不一定是以整個企業的最大利益為優先,而你,是企業裡的一員,不是搭便車的那一個。
 
外部成本是指個體經濟單位的行為對社會或者其他個人部門造成了影響卻沒有承擔相應的義務或獲得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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