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全世界现在都在疯企业社会责任: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这个主题,所以最近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把这个领域钻研到透彻!

而且,CSR的核心概念:利益关系人管理,与公关专业所强调的利益关系人沟通,在理论基础上是一致的,所以现在的这波CSR热潮,我想也是可以提升公关专业层次、顾问价值的一个契机。

所以我对于这个研究题目还蛮有兴趣的! 不然公关专业一直局限在媒体关系经营、行销沟通等层次,没有一些新鲜的东西,也未免有点太无聊!

 

现在,一般社会大众的认知,常常都会以为CSR = 环保、绿色,或是CSR = 公益赞助! 

但,这个观念其实真是大错特错!

 

CSR关注的领域其实非常广,从企业永续经营的角度出发,对于公司的财务透明、劳资关系、员工伦理守则、公司治理、环保规范甚至一直到社区关系等等,都是CSR所关注的范围,不过说的简单一点,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的概念,就是企业必须妥善的回应与其利益关系人的诉求!

 

企业社会责任严格说来,是一种企业与外部环境互动的原则或是概念,只是现在有了一个统合性的名词来进行汇整! 以往大家都以为,台湾的企业还没有开始在做CSR,所以很多企业从去年开始,纷纷投入举办环保或公益的活动,但是台湾的厂商其实早就已经在做CSR相关领域的工作了,只是大家还没有意识到而已。

 

导入绿色环保制程、导入ISO认证、提供消费者安全的产品、投入创新研发、定期公布公司营运/财务资讯、成立员工社团、提供员工合理的薪资福利.......等等,其实这些,都属于CSR的范畴,只是以往还没有这个时髦的名词"CSR",所以当这个名词出现时,企业还来不及意识到原来这些就叫做CSR啊~~

 

所以对于许多企业来说,他们缺的并不是如何去执行CSR的相关工作,相反的,应该是将已经执行的素材,用最合适,最具可信度的方式与外界沟通!

可能为了因应企业对于如何妥善的揭露这些非财务、非强制性公告的资讯需求,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就开始推动CSR Report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一致性架构及撰写原则,直到今年为止,目前最新的版本是Version 3.0,也就是所谓的G3,而G4也正在讨论及编辑中。

 

目前在CSR Report领域,对于企业来说,最困难的部分,在于CSR所涵盖的领域太广,环保制程、财务资讯、公司治理等等每一个领域都牵涉到复杂的高度专业门槛,而且各种不同的产业常常会有各自产业的独特运作环境,所以要推动全球性、跨产业一致的评估架构有极高的难度,也正因为CSR的这个特性,所以造成了下面两个现象:

 

 

1.评估标准纷杂、目的不一:

 

GRI G3、AA1000、OECD、SA8000甚至是即将推出的ISO2600,都是由不同的单位,依据不同的目的所推出的CSR相关标准,但对于企业来说,让企业不知道应该遵循哪个规范才是最符合成本及公信力。目前为止,CSR Report的撰写规范最常援引的是GRI  G3及AA1000。

 

 

2.缺乏统一性、强制性的标准依据: 

 

也正因为缺乏统一性的标准,所以CSR目前在全球的状况,并不如单纯环保领域一般,可以制定统一标准,强制性的政策,要求企业导入相关标准制程。或是公司财务资讯,必须依据统一性的会计原则,公布既定的各项资讯。目前CSR的状况仍处于宣导、推广的阶段,不具强制性,也就是各企业可依据自身的产业需求,自发性的进行CSR工作,出版CSR Report。依我的观察,目前遭受最大迫切性压力的,主要会是台湾的科技代工产业(ODM/OEM/EMS),因为主要的市场是全球性,所以会受到客户要求必须要取得相关的绿色制程认证并进行资讯揭露,所以压力的来源是很明确的,但相对于其他的台湾产业来说,内需性的产业,由于台湾的CSR相关概念、规范推动的进度较欧美落后许多,所以执行CSR的立即性压力,目前并不如透过代工进军全球市场的企业来得明确。

 

但是其实现在非常多的台湾企业都已慢慢认识何谓CSR,所以也已经开始知道自己做的哪些是属于CSR的范畴。本著既然做了就不要浪费的心态,近期台湾的企业也开始慢慢投入CSR Report的编撰。

 

所以综上所述,CSR Report的编撰,是现在企业最迫切需要的协助,而GRI G3 Guideline是被援引比例最高的撰写规范,但这里必须说明一下,就我目前研究的心得(因为还在研究阶段,如果有什么谬误,请各位指正),GRI G3 Guideline是撰写CSR Report的指导规范,并不是评估企业CSR表现好坏的指标,所以规范中会说明在CSR Report中必须包含哪些领域,以及哪些指标项目,而且最后也会因应报告中资讯揭露的程度,给予A、B、C三种等级,但是,这个评等所表示的是这本报告书相对于G3规范的程度,换句话说,就是在G3架构下,必须揭露资讯的揭露程度。

 

最近我正在研读G3的相关规范,可是因为比较复杂,我自己的习惯需要用文字再重新整理,会比较有架构性,所以也刚好可以与各位分享我的研究心得!

 

之后再慢慢与各位分享相关的研究心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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