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過幾天就忘記內容了!表達的什麼!對自己起到的作用幾乎為零!


這個問題已經有人解答了,並且寫成了書

《如何閱讀一本書》


首先要看書的前言,和書的目錄。看書的時候準備個日記本,把書裏的關鍵詞選出來記在本上。看完後再把這些關鍵詞從新歸納總結提煉成一句話。這樣隨著你積累的書評越來越多,你的收集歸納總結的能力會越來越高,書中的精華才會變成自己的養份。


寫一點讀書筆記,不用太多,大概就是作者的幾個觀點,方便以後回看筆記的時候能回憶起書的內容


(1)每看幾頁或者幾張進行總結;

(2)一天看完後對於你認為想當然的內容進行RIA方法進行思考。即作者的觀點,你在你工作生活中是否遇到過,這樣就容易與作者共鳴深刻了解作者的意思;

(3)對於一天看的內容要聯繫自己情況進行總結。


額…我也有這個困擾,但是對於自己在看之前就已經非常感興趣的書就不會。

亦或是看完寫一點小小的心得,閑來無趣的時候翻下寫過的書評,能回憶起一些印象深刻的情節,也會真的覺得挺有意思的 。


多看一會兒再多看,一會兒多看個幾遍你就不會有這種感覺了,通常看一遍粗略的只能記住個大概內容而已,如果印象不深的話,可能連大概內容都記不住多少。


看完一章,就記一次讀書筆記,寫的時候邊回憶遍寫,雙重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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