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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了!

  你買到的大牌可能是假冒的!

  晉江一女店主因賣假的

  BURBERRY、LACOSTE

  貨值金額高達1862.82萬元

  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九百四十萬元

  *圖爲示例圖

  基本案情

  2015年5月份以來,被告人林某瓊未經授權,在晉江市龍湖鎮秀山村某店面,存放購買來的假冒“博柏利”(英文名“BURBERRY”)、“鱷魚”(英文名“LACOSTE”)註冊商標的短袖T恤欲用於銷售。

  後於2015年7月30日被公安機關查獲,當場抓獲被告人林某瓊,並扣押假冒“博柏利”註冊商標的短袖T恤6240件、假冒“鱷魚”註冊商標的短袖T恤11160件,貨值金額共計人民幣1862.82萬元

  賣近兩千萬元的假貨、賺黑心錢

  想問店主

  審判結果

  晉江市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林某瓊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貨值金額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決:

  一、被告人林某瓊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百四十萬元。

  二、暫扣於公安機關的假冒“博柏利”牌註冊商標的短袖T恤6240件、假冒“鱷魚”牌註冊商標的短袖T恤11160件,由扣押機關予以沒收並銷燬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林某瓊不服提出上訴,泉州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評析

  由於市場主體本身的逐利性特點以及具有較高知名度商標的巨大市場價值,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行爲日益增多。

  本案涉案金額高達1800萬元,涉案品牌也爲國際知名品牌,法院對案件的及時、公正處理,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運用刑事司法措施嚴厲打擊嚴重侵害知識產權犯罪行爲的堅強決心,彰顯了法院在保護知識產權、保障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營造法治化、市場化營商環境方面的水平,極大的震懾了侵權者和潛在侵權者,也讓企業深切感受到我市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的改善,加強了國內外品牌企業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信心

  供稿庭室: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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