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三代堆核電站設計壽命是60年,核電站因為運行期滿或者這樣那樣的原因會退出服役,對於退出服役的核電站所採取的一系列工作就是核電站的退役。

核電站內部設備多且繁雜,處理方法並不相同,整體的退役策略大致可以分為:立即拆除、延緩拆除、和就地掩埋三類。

美國薩克斯頓核電站正在拆除反應堆安全殼

對於大多數沒有被輻射沾污和活化的設備,直接立即拆除,再設計時也會考慮到可以移走大的部件。

對於沾污放射性的設備,可去污後拆除或者遙控移到反射性廢物處理中心去去污。

對於放射性大又不易拆除移走的,可以延緩拆除,等經過幾個半衰期以後,輻射降低後在進行拆除,如泛燃料水池的水,相關管道設備。

對於某些部位不易拆除防止人員接近造成誤照射,可以先行封堵起來,就地掩埋,如反應堆一般就是將燃料卸載完全後,進行封堵,等待衰變。

反應堆壓力容器被封口後運出廠房

我國曾經的功勛反應堆,大型生產堆801就是採用的以上方法,去參觀時,已經只剩下半徑4米多的堆型,已經被鉛塊等屏蔽起來,人站在上面也沒事。美國也有超過五座核電站採用暫時掩埋的方法處理退役。

以上處理後最終經過環境評價後纔算是最終退役。


核電站的退役,其實主要是核反應堆的退役,其它「常規島」部分的退役,是沒有什麼特殊的。

根據我國第一座「核動力反應堆」的退役經驗,需要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首先是「移出乏燃料」,將核電站沒儲存的所有乏燃料都移出,運到「乏燃料後處理廠」去處理。這方面的技術,我國已經成熟了。

第二是進行「放射性源項調查」,測量並統計在移出乏燃料後,核反應堆內部的放射性核素分佈情況,為制定「堆內部件」的拆除和「洗消」方案提供數據。

第三是制定「堆內部件」(包括各種管道和監測設備)的拆除和洗消方案。由於這些「堆內部件」不屬於「長壽命放射性沾污」的物品,沒有必要像「乏燃料」那樣,必須進行「後處理」。當然,對「操作人員」的「輻射劑量防護方案」也同時制定。

第四是根據得到批准的方案進行「堆內部件」的拆除工作。拆除的部件要進行表面污染的洗消,以滿足運輸和保存的條件。最後將部件進行包裝,檢測合格後,運輸至「低水平放射性廢物暫存庫」中暫存,以等待其所含的放射性核素「衰變殆盡」。

第五是處理所有的「放射性污水」,包括核反應堆以前的冷卻水,以及所有退役工作中產生的「廢水」。處理的方法很多,技術也很成熟。主要原理是將「廢水」轉變為「固體廢物」(例如水泥固化),在進入「中低放廢物庫」中暫存。

最後是拆除核反應堆「內壁」的金屬包殼,方法與第四部分相同。只留下「混凝土屏蔽層」。「金屬包殼」的處理方法與「堆內部件」相同。

這樣,退役後的核反應堆,就變成了「放射性水平達到天然本底」的場所,沒有任何危害了。我本人去過退役後的核反應堆堆芯處參觀(當然不是我一個人),沒有帶任何防護裝備。實測的「電離輻射劑量」就是「天然本底水平」。

我瞭解到的情況就是這樣。不要相信那些「核反應堆場址永遠無法清洗乾淨」的鬼話。不瞭解情況的人才會相信。


謝謝邀請回答!核電站由於特殊性,如果使用壽命達到設計年限,那麼不管是否還能不能運行個人覺得都應該取出堆芯,對所有相關設備進行無害化封存。取出堆芯進行無害化處理是很重要的事情,因為反應堆的堆芯是放射性最強的部分。據前段時間報道我國已經能夠對其進行無害化處理,說明我國在這一技術上領先於其他國家。聽說之前都只能用隔離輻射的桶裝好後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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