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主席不能任上巿公司董事建議,則要再諮詢議員意見。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今日同意(8日)修訂兩項議事規則。主席謝偉俊表示,修訂包括參選立法會主席的議員須簽署有關國籍的法定聲明,申報無其他國籍;由立法會秘書長主持主席選舉及補選。兩項修訂將於本月18日的內務委員會會議討論,若獲同意則於2月20日的立法會大會審議。

左起:梁繼昌、謝偉俊。

至於由委員會副主席梁繼昌提出、禁止立法會主席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建議,議事規則委員會決定先諮詢全體議員的意見。梁繼昌表示,立法會主席是重要的憲制職位,「除了實際上要行事公正,亦希望公眾看見他行事公正」。他強調有關建議十分卑微,修訂亦不影響立法會主席出任上市公司顧問或非上市公司的董事,期望修訂能取得立法會各黨派的支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