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又稱該「鐳射槍」沒有顯示牌子、型號及激光強度等資料,不排除商戶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警方交代搜出鐳射槍案。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昨晚被休班警員拘捕,警方表示,被補人士被搜出藏有10支「鐳射槍」,遭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他指,該「鐳射槍」內並沒有顯示牌子、型號及激光強度等資料,因此不排除出售的商戶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他指,昨晚休班警員在放工後,留意到可疑男子形跡可疑,並一口氣以4200元購入10支激光槍,因此將其拘捕。

對於被告當時報稱作觀星之用,警方指,有關「鐳射槍」為高能量,而近月前綫警員在大型示威活動多次被示威者以激光照射,因此在環境因素下,認為有合理懷疑。

(左起)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

警方又罕有示範證物性能,昨日其中一位拘捕被告的警員,在記者會現場,用昨晚搜獲的一支「鐳射槍」,近距離射向一紙張深色部分,未幾紙張便開始冒煙。

李桂華指展示證物不影響法庭審訊。

在場傳媒隨即追問,顯示證物性能會否對被捕者不公,謝振中稱,就是次決定考慮相當長時間,惟認為法庭會透過相關專家重新調查,因此認為被告不會因此遭不公平審訊,加上公眾亦有知情權,因此決定展示證物性能。

(左起)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

因應昨日方仲賢被告,及後大批示威者到深水埗聚集,警方隨之進行清場行動,警方稱昨晚使用了20枚催淚彈,拘捕9人,分別是7男2女,被控告包括非法集結、妨礙警方執行職務,以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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