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GGstudy改名「谷谷妲」,请大家多多指教~~
开篇之前,我一直在研究,到底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讲政策和项目。
其实只要有心,你可以发现大部分的科技项目权威性的解释或者拆解式的方法论,即使没有直接解释也能找到同类型的补充。既然制定政策,政府总是希望它能够实现它应有的作用,那么又有谁能比政府的解释更有权威和参考性呢~~
因此,我将不仅仅局限在项目本身,我希望能够展现一种从业思考方式,能让彼此都有所收获。
— — 谷谷妲
不同的从业人员,从入行到真正成长起来,总得经历几个项目。如果幸运,很快你会找到你的入行领路课题,自此便是一入侯门深似海~~
我当然也有我的入行领路项目。
不过在经历了那么多大大小小的项目之后,我认为,最合适申报岗位的启蒙项目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该项目基本上罗列了本岗位从业需求的大部分基础,包括政策研究、企业研发管理、企业会计核算、项目费用归集等工作。对于一个刚入行的新人,再适合不过。
这一点,也在我带领新人入行的时候,得到了充分验证。
恰逢年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已经提上日程。因此,我的开篇,就选择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个大型而又基础的项目。
由于篇幅关系,我打算分为3个篇幅(政策篇、实操篇、案例篇)。
本篇暨政策篇,我将从定义、变革、现行政策基本规定来阐述,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违背的问题,敬请指正。
现行法规定义: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
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规定期限内享受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或无形资产摊销的优惠。
谷谷妲:顾名思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研发费用」:研发项目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在剔除税务部门本政策中不认可的投入后,产生的官方认可研发费用(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报告数字)。
(2)「加计」: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75%(or50%)*「研发费用」加计;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or150%)摊销。
(3)「扣除」:
a、加计扣除后所得税=(利润-研发费用×75%(or50%))*税率;
b、加计扣除后所得税=(利润-无形资产成本×175%(or50%))*税率。当然,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的合规企业比例按75%核算。
那么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数据变化呢?请参看本篇第二、三部分。
所以,这项政策究竟可以为企业合理避税多少银子呢?你可以算算~
所谓不知过去,不知未来。
1996年,你还记得哪些事?1996,我们开始制定和开始实施「九五」计划。(影响极其深远!)1996.01.12,中国首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家投资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开业1996.03.16,《实话实说》在CCTV-1开播,作为《东方时空》的「周日特别奉献」节目播出1996.03.18,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在中南海举行1996.03.31,凤凰卫视中文台开播1996.07.08,世界第一只「克隆羊」多利诞生
1996年,你还记得哪些事?
And,1996年,由日本漫画家青山刚昌创作的侦探漫画《名侦探柯南》改编的动画作品,开始在日本读卖电视台播放,仍在连播中.....
是的,就在香港回归前的一年,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成立!首家民营性质的商业银行成立!新闻媒体愈发呈现多样化发展!世界科技水平升速愈快!
在这一系列事件之下,国家对企业的重视也就变得理所当然。
199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正式出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该政策一直持续到如今。
根据网上的资料,我简单的划分一下这22年该政策的变革:
1996年-2002年
针对: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
公文:《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
核心: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2003年-2007年
针对: 工业企业
核心:主体从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
2004年
针对: 纳税人自主申报扣除
公文:《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
核心:明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改由纳税人自主申报扣除。
2006年
针对: 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
公文:《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
核心:工业企业基础上,扩大到「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
2008年
针对: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
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
核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以法律形式确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做出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
2013年
公文:《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 号)
核心:开展扩大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政策试点。
2015 年
公文:《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核心:简化研发费用在税务处理中的归集、核算及备案管理;
放宽了享受优惠的企业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的范围,首次明确了负面清单制度。
2017年
公文:《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核心:聚焦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2018年
公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核心: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致敬研发加计扣除22年
国家目前的整体引导性政策:
1、2017年5月,(财税〔2017〕34号)文,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根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硬性指标: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2、2018年9月,(财税〔2018〕99号)文,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企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3、目前,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未完待续......
AND,请能一口说出本文出现了多少个政策的小伙伴请举手~
(本期编辑 | 谷谷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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