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傳召4證人

去年11月11日全港三罷示威活動,中一名24歲補習老師被指於銅鑼灣藏有鎅刀、酒精及白色粉末等被捕。他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以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案件將本月21日展開審訊,審期一天。

24歲被告殷嘉齊被控於11月11日在銅鑼灣邊寧頓街與怡和街交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枝鐵棒及一把鎅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另一項控罪指他管有物品,包括兩個玻璃瓶,內有澱粉和瓶口插著紙巾,一瓶異丙醇,兩罐打火機液體和火機,並意圖損毀財產。控方料傳召4名證人,並一段約10分鐘的閉路電視片段指證被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