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不可改變的事,改變不可接受的事~
「接受不可改變的事,改變不可接受的事」
每個生命在歷經苦難辛苦掙扎後,是可得這處世態度或大覺悟
「 如實知 不執著」~大般若蜜多經「彼如實知一切法相能不執著故復名摩訶薩」
「如實觀察」而來的,觀察對象是「生命中各項活動現象」
可我們都真很「誠實」,面對所發現生命的真實現象
也許我們很誠實承認這血淋淋的發現,但也大都「執著」打死不退不願面對承認
「執著」會將我們對事物的理解停留在過往的認識或固有的價值之下
它不獨侷限了我們的視界,也會使我們將個人的價值觀當作判斷事物的「唯一標準」
當「執著」於一個目標、一個觀念、一個人、一段情等等……
我們也忘失「這些觀念、人、情」其背後當時成立的背景「因緣條件」
當「因緣條件」因人地時事物變化後,仍依過往的認知,未如實地觀察承認一切已變
就談情愛這碼子事~「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曾經」「難為水」「不是雲」是舊時舊地舊情適時適性的「因緣條件」所產生
而我們卻也慣性的將那個「舊時的因緣條件」無限拉長為「永恆」,成為唯一準則
眼看當下「永恆不見了」,自認為委曲悲壯自怨自艾解不開,一整個鬼打牆鬼遮眼
「無法接受改變的事,更不願改變不能接受的事」怎麼辦?
做起可憐的逃避者,極端者開始憤世遁世、自殺、情殺種種社會事件,錯得離譜
易經有一大原則「三易」~變易、簡易、不易。
所謂變易,世上的人事物,沒有一樣東西是不變的
在時空當中沒有一事一物一情況一思想是不變的,不可能不變一定要變
太深嗎?好吧我坐在沙發看電視看電影,這一秒劇情好好笑好精采,當下這一秒精采
在下一秒已變成回憶,變成我「曾經」看過一部精采電影的回憶
電影繼續播著下一秒變成催人熱淚的橋段,情緒轉成低落感人,分分秒秒在變
佛家提到的「無常」就是這觀念,一直在變,但它是帶有正面意義非消極被動去接受
曾幾何時臺灣不肖信仰者把它迷信化神怪化妖魔化,這實在有違佛家想法及易經簡易
更與道家「大道至簡」原則相背,《金剛經》中描述「無常」的四句偈: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世間唯一不變就是「一直在變」,變化是絕對的,不變是相對的
一段情愛的產生,「當下」必有一個「前因」和適當的「環境條件」配合,即所謂「緣」
當因和緣配合得成熟時就會產生「結果」。其實,禪宗中的緣即為辯證唯物主義的外因
隨著時間一點一滴過去,這前因和環境條件早就變化,這變化或許來自任一人事物已變
即然變了,我們又怎麼能期待它「永恆不滅」呢?這也違反萬事萬物的大道
「如實知」~或許是我們無意間發現它變了或許我們很願意誠實的看見它真的變了
即然如實的知曉了,對這段情愛我們該選擇放手?還是執著打死不退?還是嘗試改變?
「不執著」~沒什麼不甘的,之前產的因和緣的結合,那段「精采情愛」早變過去了
何必跟生命過不去,我老愛說「人要順著命著走不要逆著命走太辛苦了」,就是這意思
請為自己或為他人創造下一秒「精采」~
「變」就該當知「緣起必帶來緣滅」,不起緣便不產生滅,自然無後續那麼苦痛折磨
那麼對於「變或無常」我們就該消極嗎?反正遲早要分離那乾脆看破紅塵吧?
入世修行要我們體會這人世的法,以上述一段情愛,雖是早前的因和緣而結合
人事物也一直變沒有人能把握讓這段情能永恆
但「如實知」很明白跟我們說隨著時間一點一滴過去
我們是否有時時刻刻很誠實的告訴自己已產生變化了,還是一直在騙自己呢?
在這段情的人物事產生變化時,我們該「抱怨埋怨」還是「有所為」?
一段永恆情愛絕不會因「舊時產生的因」和「舊時環境條件」永恆不變
不管是「無常」或「變易」,其積極面在於「把握當下」或「當下嘗試改變因和緣」
使情況不致惡化或創造新的因和緣,盡力維持拉長緣份,並不是要求它永恆
人終究會死肉體有限,老夫老妻了能相伴至死已實屬難得,但終將一死緣仍然滅了
在努力後仍是無法改變,它的消極面就是「不執著」,這是自然定律不需放大解讀
不用執著無限放大於「你就該對我忠誠永遠不變」「你這負心漢」……等等
當下更該做的是,有所的為自己創造下一秒「精采」~
結束一段戀情愛時,往往以「沒有緣」」「緣盡了」作為一個看似荒繆又充足的理由
其實,這種說法很科學。 天時、地利、人和是成就「一段姻緣」的三個必需擁有條件
天時地利即為緣,人和為因即「有愛存在」。 當對方以這句話作為給你的結束語時
努力盡力過就好,安靜地走開是明智的選擇,若再苦苦糾纏
偏偏又犯了「不執著」的原則,苦的是誰呢?何必連未來都賠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