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歲科大學生涉嫌去年11月在科技大學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名科大生,被控一項傷人罪。

案件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26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包括索取事主在深圳的主診醫生供詞,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5千元保釋,條件包括不準離港、居於報稱地址、每週到警署報到2次,以及不得直接及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事發去年11月6日,科技大學校長史維於校內賽馬會大堂舉辦校長論壇,與教職員和學生對話,期間有持不同意見的人士發生肢體衝突,有人受傷。據瞭解,當日事主鄭燦迪出席論壇後,遭人扯衣領及拳打腳踢,之後在保安護送下離開。事主眼角及背部擦傷,事後到深圳求醫。事隔半年,警方透過新聞片段,拘捕並落案起訴懷疑涉事的科大生陳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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