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普悠玛翻覆案侦结,检方请求法官从重量刑尤振仲等3人。(图/记者游芳男摄,下同)

▲涉及普悠玛翻覆案侦结,检方请求法官从重量刑尤振仲等3人。(图/记者游芳男摄,下同)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18人罹难、2百多人受伤的普悠玛翻覆案,宜兰地检署6日侦结,司机尤振仲、台铁机务副处长柳灿煌、台铁综合调度所长吴荣钦,因涉犯2019年5月29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276条过失致人于死等罪被起诉,检方并向法官请求从重量刑。

▲▼18人罹难、267人伤的普悠玛案 宜兰地检6日将重大说明?!。(图资料照/记者游芳男摄,下同)

起诉书指出,2018年10月21日,普悠玛司机尤振仲,违反规定关闭ATP且超高速行驶,造成本件重大伤亡事故。于案发当日16:17:55,在宜兰县大里站与大溪站间,违反台铁局规定擅自关闭ATP,使事故列车失去ATP自动保护功能后,尤不仅未即时向行车调度员通报,且未依规定于下一站(即头城站)重新启动ATP。

其后列车又停靠宜兰站、罗东站,尤仍未利用停站期间重启ATP,一再错过列车重新启动ATP自动保护功能之机会。

尤又竟于16:44:52自罗东站发车后,即推拉电门至140km/h之列车极速电位,使列车持续以139至142 km/h之高速行驶,于16:49:20列车通过K88+910肇事前路段时,水未理会该路段速限75km/h之标示规定,未降低列车行驶速度,在列车ATP遭关闭及缺乏ATP远端监视系统管控之情形下,事故列车于16:49:27在新马站月台前之弯道,以141 km/h之高速出轨而翻覆,酿成重大伤亡。

▲▼2018年10月21日,台铁普悠玛在宜兰苏澳镇新马站出轨翻覆,酿成18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图/记者游芳男摄,下同)

▲▼涉及普悠玛翻覆案侦结,检方请求法官从重量刑尤振仲等3人。(图/记者游芳男摄,下同)

而台铁机务副处长柳灿煌,负责召集电联车技术资料检讨会议、审定日车公司拟制之测试计划书及其分册编订之测试程序书等资料,供台铁人员就电联车(共计136辆)进行「验收测试」程序。

但柳疏于未将ATP远端监视系统列入验收检查项目,致台铁未能检验、测试出日车公司交付列车之ATP远端监视系统未连接干接点且未作动(立约商等公司是否涉有刑责部分,另签分侦办),使电联车(共计136辆,包括事故列车)在未符合规范之情况下投入营运。

且普悠玛事故发生之时,ATP远端监视系统失能,无法即时发现尤擅自关闭列车ATP,亦为重大伤亡事故之原因。

▲▼涉及普悠玛翻覆案侦结,检方请求法官从重量刑尤振仲等3人。(图/记者游芳男摄,下同)

起诉书表示,吴荣钦,自2010年11月25日起,担任台铁综合调度所所长,又兼为普悠玛试车小组成员,本应于试车测试期间,就其所掌管之设备即ATP远端监视系统是否确实运作进行测试、或于试运转时予以监视,讵疏于注意,除未于测试检讨报告会议、试运转测试前置作业等各检讨会议,将所辖ATP远端监视系统是否合乎电联车购车规范列入缺失改善研讨项目。

又自2014年至2018年案发前为止,累计司机员线上通报电联车有6百余笔ATP故障纪录,竟对调度台ATP远端监视系统未因此发出警示声响之失误,始终未予闻问,使ATP远端监视系统虽已建置却形同虚设,终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其管理ATP远端监视系统显有过失。

▲▼18人罹难、267人伤的普悠玛案 宜兰地检6日将重大说明?!。(图资料照/记者游芳男摄,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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