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港府?

內地《南方都市報》報道,有內地人員到高鐵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執法,帶走一名被限制出境的內地男子回深圳,不過這宗可能不是首宗個案。翻查内地「南方+客戶端」報道,去年10月27日已有一名姓龍香港永久性居民因拖欠内地購房定金,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被深圳南山法院聯同邊檢部門獲港鐵公司配合下帶走。

去年10月有港人在内地口岸區被帶走。網上圖片

據報,2015年3月,一名姓朱内地居民與姓龍港人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港人將位於深圳南山區的房產出售給朱某,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產生爭議,相互將對方訴至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朱某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同時港人應還朱某購房定金人民幣100萬元。

去年10月有港人在内地口岸區被帶走。網上圖片

判決生效後,姓龍港人並未主動歸還購房定金。執行法官調查,核查到姓龍港人有多個往返內地和香港的出入境記錄。10月27日下午5點30分左右,南山法院執行人員接到內地口岸區邊檢部門的電話,通知已成功扣留龍某。

高鐵西九龍站。資料圖片

晚上8時許,執行人員由福田高鐵站搭乘最近一班高鐵抵達西九龍站。辦理交接手續時得知要被南山法院司法拘留,龍某一臉驚訝,稱「這裡是香港,你們憑什麼限制我出行?」。人員解釋,內地口岸區自啟用之日起,除了特殊事項外,由內地根據本合作安排和內地法律實施管轄,包括司法管轄。

一地兩檢以黃線分隔兩地口岸區。資料圖片

與邊檢部門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港鐵的配合下,執行人員在開車前5分鐘將被執行人帶上從香港西九龍返回深圳的高鐵。當晚9時30分,執行人員將龍某帶到法院後,鑑於態度良好且款項已轉賬完畢,執行法官決定提前解除拘留措施,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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