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靖芸/执业律师

「在爱情里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这句在偶像剧里的经典台词相信让看得观众都恨得牙痒痒的,对于第三者的态度,大多都是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小三莫过于是大家在婚姻中最害怕出现的敌人。

但是…你知道吗?其实小三,在法律上其实也是有权请求遗产的喔!

首先,在民法第1149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继续扶养之人,应由亲属会议依其所受扶养之程度及其他关系,酌给遗产。

这边的被继承人指的就是有留下遗产的那个人,而小三的角色就是法条中所提到的「生前继续扶养之人」,而这样的遗产请求权利就被称为「遗产酌给请求权」,不过既然有规定要是生前继续扶养之人,才有请求的权利,这就表示,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去请求遗产分配,而是要被继承人生前有扶养她的事实,如此一来才有权利才能够去请求。

说到这里,可能大家又会出现另一个问题,假如小三其实有钱足以维持自己的生活,本身不会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没人扶养就失去生活能力,这样的情形下,小三也能够依照遗产酌给请求权来争取遗产吗?

法院认为,酌给遗产试试不需要有不能维持生活的前提,而是本来就会属于被继承人生前继续扶养之人的权利。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

其实很多的实际情况中都是小三与被继承人在外界看来形同夫妻,而小三也对于被继承人的生活打理得相当好,甚至还会帮忙处理工作上的事务等等,在不知情的人看来,两人的关系看起来就像是夫妻一样,而这样的情况下,小三某种程度上就像是担负起了夫妻的责任,因此在被继承人过世后,才会有遗产酌给请求权这项权利的出现,实际上也是保障没有名分的第三者的权利。

对于大家来说,小三大概就是仅次于蟑螂的讨厌程度,但在实际案例中,很多的第三者反而是实际撑起被继承人生活的那个支柱,付出了自己,却是没有名分的,因此为了保障他们,才衍伸出了遗产酌给这样的规定。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遗产酌给请求权的程序是怎么运作的

遗产酌给请求权要怎么去实施呢?

1、权利人需要提出召开亲属会议之请求

2、在亲属会议讨论要酌给多少遗产

3、由继承人支付这些遗产数目

若对于数目感到不服时,得于三个月内向法院请求裁判。

然而,基本上,对于外遇的对象,亲属会议通常很难会决议合理数目,因此多半会经由法律程序解决。

而遗产酌给请求权也是有时效性的,类推适用民法第1146条规定,有请求权的人在得知请求权遭到侵害的「2年」内若不请求回复,这项请求权就会随之消灭,而在继承开始后十年内不行使,也会有相同的时效规定。

虽然对于外遇对象多半不会有好感,但法律仍会给予合理的保障,这些保障都是为了避免前面所说的「事实上夫妻」关系,虽然不是法律名义上的夫妻,但在客观而言,其行为模式就像是夫妻,不管是照顾、生活型态、协助工作生意等等,外遇的对象反而才是实际一起实行夫妻生活的人。

对于他们而言,没有名分的保障,本身其实少了很多应有的权利,因此遗产酌给请求权就成了他们最后的一道保障防线,借由这样的制度,来给予他们在被继承人过世后,除了是帮助他们能够继续维持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感念其对被继承人生前照顾恩义。

照片来源:黄靖芸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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