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續保釋~

被告尹志亮離開法院。

懲教署一名前一級懲教助理,涉嫌於農曆新年向一名到訪的囚犯母親索取及收受燒鵝及燒鴨,被廉署揭發起訴,控以收賄及索賄共兩項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辯方須進一步索取法律意見,要求押後答辯,裁判官批准將案件延至下月18日,被告繼續以現金二千元保釋,期間不間騷擾控方證人。

案發時任壁屋懲教所探訪組主管的尹志亮(55歲),被控於去年2月15日至17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一名壁屋囚犯的母親索取一隻燒鵝髀及接受一隻燒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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