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 17:2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013年「九月政爭」前夕,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當時總統馬英九、閣揆江宜樺洩漏偵查中案件的監聽譯文,立委柯建銘控告黃世銘違法公開監聽內容,損害他的隱私、名譽權,高等法院今年2月判黃世銘須賠償柯建銘32萬5000元,柯建銘認為金額過低而上訴三審,但日前柯建銘具狀撤回上訴,全案定讞。

此案由於判賠金額低於50萬,二審判決後,黃世銘不可上訴,柯建銘可上訴;柯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合議庭原已排定本月24日召開言詞辯論庭,但日前柯建銘具狀撤回上訴,辯論庭期取消,全案也依二審判決結果宣告確定。

2013年8月31日,特偵組傳訊時任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調查她是否因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的指示,而決定對立委柯建銘涉全民電通背信案更一審的無罪判決結果不上訴。

當晚黃世銘一掌握到林秀濤的供詞,即夜奔總統府向馬報告偵查中的案情,隔日中午再赴官邸補充報告,3天後黃又奉馬的指示向江宜樺報告案情;黃9月6日開記者會指控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替柯建銘的案件關說,引爆「九月政爭」。

黃世銘被控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洩密等罪,一審被判刑1年2月,高院二審加重改判1年3月、可易科罰金45萬7000元定讞,黃已繳交罰金結案。

柯建銘另對黃世銘提起民事求償,指控黃違法外洩監聽資料,還開記者會公開對他的監聽內容,侵害他的隱私、名譽權,向黃求償456萬多元。

一審認定黃洩密與違反通保法,柯遭違法監聽30日,以每天4000元計算,共計12萬,另有精神慰撫金50萬元,因此判黃應賠柯62萬元;上訴後,高院二審認為黃仍應賠償,但縮減金額,違法監聽應賠2萬5000元,精神慰撫金30萬元,合計須賠32萬5000元。

此外,林秀濤也有向黃世銘求償,去年高院認定黃世銘未遵守偵查不公開,違法節錄公開林秀濤的筆錄內容,判黃世銘須賠償林秀濤10萬元確定。

  • 立委柯建銘控告黃世銘(見圖)違法公開監聽內容,損害他的隱私、名譽權,高等法院今年2月判黃世銘須賠償柯建銘32萬5000元,柯建銘認為金額過低而上訴三審,但日前柯建銘具狀撤回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

    立委柯建銘控告黃世銘(見圖)違法公開監聽內容,損害他的隱私、名譽權,高等法院今年2月判黃世銘須賠償柯建銘32萬5000元,柯建銘認為金額過低而上訴三審,但日前柯建銘具狀撤回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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