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梁定邦不認同監警會是「無牙老虎」

監警會(IPCC)向傳媒公布,2018/19年度共檢視1527宗個案,比前一年度下跌6至7%,當中涉及2466項指控,有289宗屬嚴重指控,僅4成投訴者跟進到底。適逢監警會成立10周年,亦有分析過去10年投訴趨勢性質及IPCC工作成效。主席梁定邦不認同監警會是「無牙老虎」,又認為未需要獲政府賦予調查權力,因影響力比權力更重要,機構至今天仍與警方有強烈默契。此外,若警隊有不合作行為,監警會仍可向特首反映,要求直接下達命令。

梁定邦(中)不認同監警會是「無牙老虎」,又認為未需要獲政府賦予調查權力。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亦指出,近兩年經全面調查後,涉及警員犯錯的個案約為13%。其中在2018/19年度,有79個指控證實涉事警員犯錯,當中30個是在監警會質詢後成立;2017/18年度間,134個確立警員犯錯的指控中,又有51個經質詢後成立。

俞官興又強調,監警會在還投訴人公道時做了不少功夫。雖然經全面調查後,有約4成的個案由於沒有第三證人在場等因素,被定作無法證實,他個人認為這類個案並未完結,監警會將繼續努力。俞舉例表示,上年度30個由監警會質詢後成立的涉事犯錯指控中,有21個指控原本為無法證實;2017/18年度間由監警會質詢後成立的51個指控中,有36個指控無法證實,均靠監警會跟進後,確認涉事警員有犯錯。

去年監警會收到的指控中,88%為輕微投訴,主要包括疏忽職守及態度欠佳。嚴重指控則佔12%,當中7成涉警察打人,不過俞官興說10年前嚴重指控佔整體指控數目22%,去年數字已足足下跌一倍。其他投訴包括恐嚇(2%)及濫用權力(1.5%)。此外,去年有137宗(約10%)個案在質詢後改變投訴分類,反映監警會並非照單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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