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11月05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10月25日於立院備詢時錶示,有些罪惡天地不容,並舉例縱火燒死父母等6名至親的翁仁賢、街道隨機砍殺幼童小燈泡的王景玉,他也強調,“死刑定讞,就該執行。”不過,對何時行刑,法務部長蔡清祥5日錶示,依案情審慎審核,沒有既定的時間錶。

蔡清祥指齣,對於死刑確定的案件,法務部一嚮采取非常審慎的態度來審核,並且訂有《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必須就每個案子檢視有無再審理由、非常上訴理由、是否需要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總統特赦等,依據各種狀況進行審核。

蔡清祥強調,每個案子的情況不同,審核所花的時間也不一樣,而且不是隻有法務部做決定,其他機關也都有各自的職權,因此沒有一定的進度,也沒有一定的時間錶;法務部會秉持審慎的態度,按照法律規定,並參酌每個案子的情況審慎審核,不會有哪個案子的執行速度特彆加快或變慢。

蘇貞昌點名的翁仁賢縱火案,發生於2016年2月7日,凶嫌因對傢人積怨已久,趁父母、親友等16人除夕圍爐時,持汽油縱火燒屋,造成6人死亡、4人灼傷;案經一審、二審、更一審後,最高法院在今(108)年7月10日判決死刑定讞。◇

責任編輯:英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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