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財經APP記者 柳軍

圖片來源:全景網

4月4日下午,國務院印發了《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爲降低企業負擔,在養老保險方面,“《方案》”提出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可降至16%;在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方面,“《方案》”明確延遲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與此同時,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爲基礎下調20%,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爲基礎下調50%。

“《方案》”還調整了社保繳費基數的政策,以“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取代“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從而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

多位專家此前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本次養老保險費率從現行的19%左右,降低至16%,是中國社保制度建立以來降幅最大的一次,這將顯著降低企業用人成本。

業內普遍認爲,目前中國企業的社保負擔相對較重。據海通證券研報測算,2017年全國各省總社保費率均值爲38.8%,單位和個人繳納的費率均值分別爲28.4%和10.4%。而摩根大通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朱海斌指出,在全球最大的20個經濟體中,中國的社保費率排在第二,僅次於法國(51%)。

過高的社保費率導致企業用工成本提高,對就業產生負面影響。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的一項研究顯示,製造業上市公司的社會保險繳費率變動與就業變動存在反向互動關係,企業社會保險繳費率增加1個百分點會導致就業人數下降3.84個百分點,社會保險的高繳費對就業存在擠出效應。

而武漢大學財稅和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唐大傑援引的一項調查數據顯示,如果嚴格按照法定費率執行,中國的中小企業將被淘汰一半以上。

“很多企業在‘生死線’邊緣,如果費率再不降低,這些企業將‘活’不下去,社保資源都將枯竭。”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此前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

此外,社保高費率也導致企業繳費普遍不合規。

據51社保發布的《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顯示,2017年,僅有24.1%的企業社保繳費基數完全合規,這也意味着75.9%的企業沒有完全按照員工實際工資來繳納社保。

這其中,費率最高的養老保險出現了法定名義費率和實際費率之間的偏差。

據中國社科院發佈的《社會保障綠皮書: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2019)》顯示,從2002~2016年之間,中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平均繳費率爲16.33%,也就是說,法定名義費率和實際費率之間的差距高達8%。

唐大傑指出,中國養老保險改革的首要任務是理順“統籌等級低——高費率——低遵從度——低覆蓋率——結餘下降”這個惡性循環。要提高養老保險收入,實現社保基金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先從提高企業、個人參保的遵從度和覆蓋率着手,而要提高遵從度,則應先降低養老保險的費率。他認爲,低費率可以提高遵從度和覆蓋率,做大養老保險的基礎,達致養老保險基金增收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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