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综合报导〕照顾迟缓儿对不少家庭来说是沉重的负担,新北市一对夫妻也因为无法负荷这样的压力,在离婚时双方都不要小孩的监护权,法官最后经多方考量,将监护权判给爸爸,妈妈则须每月支付7500元的扶养费用。

综合媒体报导,新北市连姓男子和李姓女子在2011年结婚后,生下一名女儿,后来发现女儿发展迟缓,到了4岁时智商、体能、语言还是如同6个月大的婴儿,导致和乐融融的一家人,生活逐渐变调,李女因不堪负荷决定分居,连男则因此诉请离婚。离婚事务所

不过两人离婚都不想要女儿的监护权,法官因此委托社工调查,认定李女始终无照顾女儿意愿,连男则是有经济因素考量,最后将亲权判给连男,但李女必须每月支付7500元的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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