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網路)

part 01

 

 

 

前兩天,江歌媽媽的微博「苦咖啡-夏蓮」上了熱搜。

 

在江歌被害711天,她將依法啟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

 

 

信息大浪的時代,多面的呈現,讓許多人和事漸漸淡忘。許多時候,發酵過的事,就算走得再遠,依然清晰可見。

 

我至今仍然難以忘記的,是這個母親,頑強地戰鬥。她跟那些攻擊她的網友爭辯,她跟不理解她的人甚至對罵,甚至於她也說出了在別人看來,並不是那麼體面的話。

 

她好幾次上微博質問劉鑫,一次一次地,完成一個母親自我的哀思,和常人只能勸慰卻無法感同身受的悲痛

 

這一次,看到這個信息的時候,內心依舊觸動:

 

我喜歡,並且支持這個女人。她不需要成為一個完美的受害者媽媽,只要是正確的,她有資格並且有理由走下去。

part 02

 

 

 

知乎上曾經看到有一個問答是:為什麼我現在越來越不喜歡江歌媽媽?

 

有一段很感人的回答,來自於胖貓咪scofield:

 

「而你,在酒足飯飽之後點完視頻,看到江歌媽媽悲痛欲絕的樣子真是不討人喜歡,網友為江歌伸張正義的樣子吃相難看,你嫌棄他們姿態不夠優雅,你開始審美疲勞,你不喜歡。

 

因為你的明天可以繼續過,江歌的遭遇只是一個互聯網上消遣時光的事件而已;而對於江媽來說,她失去了對未來的所有希望,以及未來的經濟來源——這些本來都是寄托在江歌身上「。

 

許多人不喜歡江歌媽媽,無非是因為她不夠體面地面對自己遭遇的一切,甚至於覺得她胡攪蠻纏地面對劉鑫,不夠理智。

 

因為在她們看來:

 

「又不是劉鑫拿刀捅了江歌,劉鑫也是人,也允許懦弱啊。

 

你作為一個喪失孩子的媽媽,怎麼可以這樣呢?」

 

或許,你不是江歌媽媽,你真的不知道;我不是江歌媽媽,我也無法度量她的痛苦。

 

就像魯迅在《而已集》里寫過的一個例子:樓下一個男人病得快死過去了,可是隔壁得一家嗨放著留聲機,以及還有人狂笑,有人打牌。

 

人世間,許多悲歡離合,都只有發生在自己身上,才有最清晰的體驗。

 

至於其他,不過是良心的坐擁,良知的體驗。

 

但我大概單憑直覺就能感到,對於一個母親來說,中年喪子的痛,大於任何,甚至於自己死去一次。

part 03

 

 

 

從一開始,到後來,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人以最大的惡意來揣測這個失去女兒的母親?

 

網上的許多水軍,我更願意相信,她們是鍵盤俠,是被僱傭來的,是被金錢蒙蔽了雙眼,而說了不想說的話;

也不願意承認,人心顛倒是非黑白。

 

畢竟,許多線路是清晰的。

 

陳世峰殺了江歌,而劉鑫鎖了門。如果這尚且不足以說劉鑫壞,是因為膽小。

 

那麼後來,劉鑫媽媽說,江歌命短,不管我女兒的事。那麼就是惡毒。

劉鑫在網上一再狡辯,試圖挽回網友的站隊,也是惡毒。

 

劉鑫很想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然而,一次次的線索證明著:

 

劉鑫並非無辜,而江歌的死根本與她有關,最重要的是:如果劉鑫不躲在江歌家裡,或許對於江歌母親來說,失去女兒的可能性就會大大降低。

 

而更心寒的,大概是劉鑫之後的表現——

隔空的對立,甚至於挑釁,說是為了生存欲,其實更是一種壞。

part 04

 

 

或許在別人看來,完美的受害者是怎樣的呢?

 

是失去了女兒,但原諒了壞人,用一波波雞湯來呼喚人間的祥和,大家相安無事,最好是還能煽情,人間有大愛,壞人也會變好。

 

抑或是就算知道了壞人,不該刨根問底,歲月靜好地走向人生地下一段,成為一個「偉大」的單親媽媽。

 

甚至於最好是不指責,只把一切爛在心底。別人幫忙的時候說謝謝,還能放出聖母一樣的光輝。

 

可是,對不起,不要強加給別人。

 

你願意,你希望,不代表別人必須成為你眼中的完美受害者。江歌媽媽沒必要活在你們的期待里。

 

網上那些一字一句指責:

說江歌媽媽靠女兒,寫文字放大痛苦,進而斂財;

說江歌媽媽詐捐,用女兒的不幸賺得滿盆;

 

說江歌媽媽有幕後操手,所以才讓劉鑫備受指責;

 

說江歌媽媽穿的大衣價值1萬多,根本就是貪錢。

 

甚至還出現了醜化江歌媽媽的圖片,我實在不忍放出來。上網的網友可以搜到。

 

那些人,拚命去找江歌媽媽身上的不夠完美,以來證明她的受害也並不可憐。

 

那些渴望看清生活真相依然熱愛生活的英雄主義者,其實江歌媽媽並不需要,也沒必要。

part 05

 

 

 

我私心支持江歌媽媽一路帶著信念走下去,因為那是她餘生最大的支撐和依靠。

 

江歌走了,為江歌的死做完她想做的事,在法律範疇內,她所能夠做的一切,我都覺得不存在任何異議。

 

壞人該伏法的伏法,該接受譴責的譴責,法律和道義,她需要的是一個說法,一個交代,一個失去女兒的人該有的應答。

 

社會的所有善意,其實是來自於我們每一個人:能否在重大事件面前,清晰地看到見天地、見蒼生,既有悲天憫人的情懷,也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再次套用郝勁松的一句話:

 

「公民和普通百姓的概念區別是什麼?」

 

「能獨立的表達自己的觀點,卻不傲慢,對政治表示服從,但不卑躬屈膝。能積極地參與國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惡知道憤怒,我認為他才算一個真正的公民。」

 

世界總會越來越好,通透的人也會越來越多。

END 

-

小愚說:

就事論事,我不喜歡劉鑫,以及劉鑫在整件事情中的處理方式。當然,我覺得江歌媽媽在別人眼中或許真的感性。失去了獨生女,其實是塌了一方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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