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昆山公安通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群众奔走相告,是为可喜可贺之事。

是的,这是中国舆论的胜利,但在这胜利背后,隐藏著不安定的因素。

我们看到,有人认为,网路的力量是强大的,大家齐心协力终成正果;有人嘲讽那些认为过度防卫的法律从业者;有人说,如果判有罪就要引起社会骚动了。

在这次案件中,舆论表现出这样的两面性:

一方面,舆论反映了人民对惩恶扬善的朴素正义的需求;另一方面,它暴露了一些人法治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司法常识。

这份警方通告给了我们足够的信任感,它给了我们足够的细节,一些重要细节是大部分人未曾听闻的,例如第一刀是致命伤,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这些细节共同导向了本案撤销的判定。——但如果警方给出的是完全相反的细节,案情发生反转,这些现在热泪盈眶的网民又会作何感想?

他们缺乏这样一个常识:

社会舆论是情绪化的,建立在真假参半的陈词和偏信未经交叉询问的证人的基础之上的(交叉询问是指一方当事人或其律师在法庭上对另一方证人进行的盘诘性询问)。

这些人,企图凭借一段监控视频断案,他们不考虑当事人的陈述、目击者的证言、案件的现场勘查、法医鉴定。舆论缺乏耐心。

是的,幸亏案件撤销了,幸亏正义伸张了,然而胜利,太过早了。

人们弹冠相庆,不少人称赞说这是中国法律史上的里程碑——但在这次案件中,公安机关把刑事案件定性为正当防卫并撤销案件,并没有经过司法程序。我们不免质疑,警方是否拥有这种定性案件的权力?这个案件是否只是一次行政上的妥协?这个案件带来的影响,仍需要时间来证明。

然而舆论,是从不管这些的。

他们不会懂,谈论正当防卫的适用性,远比在案情全部曝光前断案有用得多。他们也不会懂,立法者如果因为民众的正义诉求接受了正当防卫的新解释,远比一个孤例的正义重要得多。

我再说一遍,社会舆论是情绪化的,建立在真假参半的陈词和偏信未经交叉询问的证人的基础之上的。要是这成为一个常识,中国社会远比现在文明、进步。这次案件是中国舆论的一次胜利,也是中国舆论在无数次可耻的失败中的一次胜利

中国舆论分不清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人们在公共话语空间中发表著未经证实的、偏信的、情绪化的观点。8月23日至26日,广西桂林的学术会议,在大酒店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159人到医院接受检查,92人入院治疗。但是,媒体没有及时投入关注。而网民的评论是:

「这会那会都是变相旅游,能学到啥子东西嘛!建议用网路会、视频会、群会代替。」「开个会要跑这么远?是明白点就是主要是旅游放松然后顺便开个会,借著旅游的名义。」「桂林的事物不知道属于什么菜系很有自己特色。」

如果这仅仅是舆论的缺席和淡漠,那么「8月20日泳池被小孩摸屁股致冲突,家长到单位闹事后女医生不堪压力自杀」一事中,舆论又发挥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在这种典型的真假参半的单方面陈词下,人们果然开始了偏信和口诛笔伐。

再看看「河南四位家长质疑考生高考答题卡被掉包,成绩与平时相差近300分」一事,舆论又是经历了怎样的一波三折,在官方调查结果之前又有多少垃圾言论被生产出来(不知道这几件事的人都可以通过知乎搜索到详细经过)。

他们不懂得,新闻是被生产出来的,也不懂得,英文cover既有报道的意思,也有遮蔽的意思,一部分事实的报道往往意味著另一部分事实的遮蔽。

有关这方面的话题,有机会下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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