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本案是同類案中最嚴重案例,遂判被告入獄10年,即盜竊罪的最高刑罰。

高家威遭判處入獄10年,即盜竊罪的最高刑罰。資料圖片

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現稱伯明翰體育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男會計經理,涉嫌冒簽公司支票虧空3745萬港元公款,被控一項盜竊罪受審。7人陪審團今早退庭商議逾4個半小時後達成一致裁決,裁定男經理罪名成立。法官判刑指,本案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案例,男經理嚴重違反誠信,明目張膽地妄顧公司股東的利益,無疑是可恥的行為,遂判處他入獄10年,即盜竊罪的最高刑罰。

陪審團一致裁定高家威罪名成立。

7人陪審團今早退庭商議逾4個半小時後達成一致裁決,裁定男經理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高家威在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間,冒充時任公司主席楊家誠和時任副主席馬瑞昌,簽發75張支票,涉款3745萬元。控方案情指,被告原負責管理公司財務事宜,包括保管公司的永亨銀行戶口支票簿。他的月薪最高僅6萬元,並無任何獎金。被告竊款後多於短時間內轉帳至馬會投注戶口,總額達3000萬元。

楊家誠。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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