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專利分為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但是對於很多人來說,發明專利最有價值,外觀設計專利最沒有價值,實際真的是這樣的麼?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外觀設計專利價值也不一定是低的,關鍵是要做好專利評估。 

外觀設計專利也有高價值

  2007美國蘋果公司推出了初代IPone,掀起了一場手機界的大革命。2011年4月蘋果公司基於其發明和外觀設計專利、註冊和未註冊商業外觀起訴三星公司侵權,在這場備受全世界矚目的專利侵權官司中,涉案外觀設計專利分別是美國外觀設計專利D618。677(iPhone正面設計)、D593。087(iPhone邊框設計)、D604。305(顯示屏GUI設計)。[1]2012年陪審團裁定三星手機侵犯蘋果手機的商業外觀和外觀設計,地方區法庭判決三星賠償10。51億美元。2015年美國聯邦上訴巡迴法院推翻了區法院的判決認為蘋果手機的商業外觀不受保護,但是支持了區法院認定三星公司侵犯蘋果手機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判決,並確認了外觀設計的損害賠償適用於「全部利潤」。2016年12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8名大法官一致認定下級法院對三星侵犯蘋果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性質認定並無不妥,但韓國三星公司不用因侵犯蘋果手機的部分設計專利而將其所有相關產品的盈利都支付給美國蘋果公司,並發回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重審。此時距離聯邦最高法院上一次審理外觀設計專利權案件已經過去了130年。這場「世紀訴訟」,可能「重新定義」了外觀設計專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離不開大量的招商引資、向世界強國學習,因此我國曾一度被稱為「山寨大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備受發達國家詬病。但隨著近年來國家相關政策的積極引導,國內很多企業慢慢的由當初漠視知識產權發展到現在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特別是2008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頒布,把各界的知識產權意識徹底喚醒。近年來,我國的專利申請量連續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但因為當初申請專利的目的並不一定是保護技術,還存在「申請高新企業」、「申請政府各種項目補貼」等理由,導致我國的專利數量增加很快,但是質量卻優劣不一。很多自以為知道內幕的「圈內人」常常會說「我國的專利質量太差,沒有技術含量,發明專利還好點,特別是大量的外觀設計專利根本不值錢」。正因為有這種觀點的存在,造成了各界談及專利價值的時候,首先強調的大都是「是什麼專利?發明還是實用新型?」

  從國家知識產權局選定多個城市做專利質押貸款試點,到如今大部分商業銀行普遍開展「科技金融」、「專利質押貸」,經過了近10年的曲折發展,專利質押的額度連年攀升,從2012年的140多億元增加到了2015年的560億元,大多數銀行都開始嘗試專利質押貸款項目。從我們評估公司接觸過的各商業銀行的涉及專利質押的相關規定中,有一條很多銀行都有「質押物必須是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不接受外觀設計專利的質押」的規定讓我們印象深刻,甚至有多家銀行明確明示:專利質押貸款只接受發明專利。在銀行的觀念裏只有發明專利是最值錢的,實用新型次之,外觀設計根本不值錢,這成了銀行業內普遍遵守的規則。廣東省某照明電器公司,主要生產燈具,擁有近2000件外觀設計專利,每年產值在2億元左右,每年用於產品研發的費用都近300萬。該企業在向當地商業銀行申請專利質押貸款的時候,被當地多個銀行以「不是發明專利」拒絕了,只能用別的抵押物貸款。當地某銀行的一個對公客戶經理曾經表示:該企業是優質客戶,但是總行有硬性規定,不是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我們行不能辦理專利質押貸款。

  其實這種看法過於武斷了。專利價值的高低還是要看實施的企業是誰、這項專利是不是為該企業帶來巨額利潤的核心專利,並不能單看專利類型是什麼。大集團的一項重要的外觀設計專利,並不比一個小公司的發明專利價值低;一個公司主要獲利產品所倚重的外觀專利的價值,有可能也高於閑置的發明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單從概念上看,發明和實用新型裏都用了「技術」這個詞,外觀設計卻沒有,發明專利的技術含量高於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技術含量高於外觀設計專利,這是大家都認可的。那發明專利的價值肯定高於實用新型專利嗎?實用新型專利的價值肯定高於外觀設計嗎?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是指工業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品的式樣,它與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儘管外觀設計是專利中最簡單的一種,但是對於某些行業如汽車、電子產品、壁紙、燈具等行業來說,產品的外觀設計對企業經營效益有十分重要的影響,甚至決定企業的興衰存亡。

高價值外觀設計專利的評估

  知識產權評估業內的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師曾經總結過專利類型對專利價值高低的影響,從保護範圍、穩定性、保護時間、專利文件、侵權判定難度等各個方面分析了專利類型對專利價值的影響,但外觀設計專利的價值並沒有參與比較。外觀設計專利在我國應用領域日益廣泛,已經涉及到了多個行業,對外觀設計專利的價值進行合理的評估,對很多行業都有重要的意義。

  專利價值的評估是一個複雜、系統的大工程,並不一定發明專利的價值就一定高於外觀設計。影響外觀設計專利價值的主要因素可概括為三大要素,即外觀設計自身因素、市場因素、法律因素。這三大要素有可細分成九項影響因素,即自身設計水平、專利審查、應用的難易程度、產業化程度、市場需求、市場成本、專利權屬、專利有效期與專利保護因素。[2]收益法是將被評估專利作為一種獲利的能力而確定專利價值的評估方法,高價值的外觀設計專利設計都具有美感,一般都能通過視覺引起消費者的購買慾,當然是擁有獲利能力的,所以國內的現在評估外觀設計專利一般採用的是收益法。

  近年來,相關學者一直在鑽研研究怎樣才能更好的評估高價值的外觀設計專利,其中2015年陶冶向國家知識產權申請了一項發明專利,專利名稱就是「外觀設計專利收益與價格的計算方法和系統」,現在已經進入了實質審查階段。該發明公開了一種外觀專利收益與價格的計算方法和系統,分別通過分析品牌效度、產品市場佔有率和外觀與結構匹配度變數對專利產品總收益的影響和作用,對變數賦值,並形成對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總收益的分配關係,三個變數與外觀設計產品總收益連續相乘即得到專利收益。以外觀設計專利收益為基礎,通過折現加和計算,可以得出外觀設計專利的許可價格和轉讓價格。通過該發明提出的外觀設計專利收益與價格計算方法,可以準確的計算外觀設計專利的貨幣化價值,為外觀設計專利的轉讓和許可定價提供依據。

  演算法用公式表示為:

  P(D)=P(T)×δBE×δMS×δMD

  P(D)——外觀設計專利收益;

  P(T)——外觀設計產品總收益;

  δBE——品牌效度;

  δMS——產品市場佔有率;

  δMD——外觀與結構匹配度。[3]

  專利的類型不一定直接決定專利價值的高低,希望以後各界能正確認識到外觀設計專利的價值,別再出現銀行不考察企業直接拒絕外觀設計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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