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悟空的邀請。

我看描述是正方,那麼就是要揭發嘍。室友偷錢要當眾揭發! 「羞恥是人類特有的品質」(我也忘記這句話是誰說的了( ╯□╰ )),當他/她被當眾揭發了一次,他/她心裡肯定會很羞愧,孔子說過「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

什麼意思呢?它說的就是「一個人只有在知道羞恥之後才能面對自己的錯誤的時候勇於改過,戰勝自我」 所以如果能當眾揭發他/她,讓他/她感到內心的羞恥,這是一件好事,能夠幫助他/她改過。

而且當眾揭發會產生很大的震懾作用,對群體有一個警示的作用,能警告那些欲做還未做的人,可以產生一個較為持久有效的影響。

這是站在辯論的角度,但站在個人角度來說,沒有很嚴重的情節,還是不要當眾揭發的好,第一畢竟是室友,在一個當眾揭發會對一個人的心理產生極大的、不可逆的影響,要是想不開,出了點什麼意外,揭發者自己心裡也會承受巨大的壓力。這種結果並不是我們所要看到的,謹記:慎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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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去調查確定是不是他乾的

不要冤枉一個好人,要用事實說話,一定要有足夠的證據。如果僅靠主觀感覺去評判一個人,那將會是大錯特錯。想必大家都聽說過這樣一個故事,張三家的鎚子丟了,他發現李四在對他笑,他開始認為這個鎚子一定是李四偷的,每天看見他就想李四是一個多麼壞的一個人。自然而然李四在他心目中的定位就是壞人,當然這個鎚子其實並不是李四偷的。講這個故事主要是告訴大家,主觀的臆測並不可靠,甚至會做出一些錯的判斷。所以說,一定要先去調查,不要無緣無故傷害好人,要找到充足的證據。

弄清楚他偷東西的目的。

現實當中偷東西無外乎有兩種目的,一種是生活所迫,可能因為窮,家裡又遭了大的變故,急需用錢,不得已才去偷,一種便是心理問題,習慣性偷盜。針對以上兩個原因。如果他是前者,那麼這個人思想品德上面還可以引導教育。若是後者,那麼就跟這個人的教育有關係了,暫且不說教育背景問題。不同的目的也能反映出來具體的人。

可以揭發,但是切忌要當眾揭發。

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小世界,都有自尊心,只不過或強或弱罷了。揭發是肯定的,這樣會讓他意識到他的這種做法是不對的,如果當眾揭發那麼自尊心肯定會受到打擊。對於第一種原因,那麼最好是去找他單獨聊聊,充分的保護好他的自尊心。引導他把偷的東西還回去,有困難大家可以想辦法一起解決,讓他感受到社會的溫暖。如果是後者,揭發之後他會不以為然,繼續做這樣的事,那麼就要去交給學校和公安機關進行教育。無論是哪種原因都不要去當眾去揭發,那樣誰的自尊心都會受挫。人之初,性本善。偷東西固然不對,要相信人心是可以改變的。


感謝邀請。

寢室就是一個家庭,家庭成員今天已經不再顧忌、珍惜友情、同學之間的情意,等同於撕破臉,那我們何必拘泥於情分,對他手下留情?!

他今天偷你的錢,明天有可能偷別的寢室的錢,偷更多的東西,甚至將來偷論文等等行為,不予以阻止,等同於放縱,會造成同學們之間的猜忌,毀了所有人的三觀,看似小事情,實則不小。

當場予以揭露,有可能會毀了曾經的友誼,但是友誼一定要建立在高尚的道德層面上。

揭露之後,要查明原因,對於願意承認錯誤並誠心改正的我們要有寬大的胸懷,確實有困難的要給予幫助。確認死不悔改的,要清除寢室,嚴重的要報警,依法治寢。揭露他的行為,會防止他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將來走向社會,將不會因此而墮落。


謝邀。

其實我不贊成當眾揭發,因為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你可能要說了,都偷錢了,日後沒有見得必要了,話是這麼說,但你有沒有考慮過他既然偷錢里的,他的人品怎麼樣,眾人面前出醜 你確定他不會報復你?我建議是私下解決。

但是,既然兄台要去辯論,而且作為正方,那麼我在這就要助你一臂之力。

偷錢不揭發,下次還偷你。

人都會形成一定的思維,就是某一件事自己成功之後,會有滿足感,如果(好事)得到相應的鼓勵或者(壞事)沒得到相應的懲罰那麼,下次他還會去犯。所以,有些事需要當眾揭發,讓當事人得以教訓。

偷錢是壞事,應該有懲罰。

像偷錢這種事,即便是親人之間都會交給司法機關處理,更何況作為室友,他偷錢,侵犯你的利益,你就有充足的理由來指控他。

礙於情義不揭發?

人家偷你錢,你和他講情意,看起來是不是有些傻,如果他和你之間還有情意他會去偷你的錢嗎?你看重的情義說實話在人家那裡一分不值。可能還有的人會臉皮薄,都是一個宿舍的為了錢鬧翻,會被人家笑話。但你想沒想過,被偷了錢還忍受 那才是窩囊廢。所以,這種事要揭發。

其實,這種事自我感覺還是私了比較好,或有了一定保障後公了,玩意對方是個不要臉的人,日後自己必定還會受牽連。


hh,打辯論賽啊,真有些懷念。

打辯論時呢,大家都有意無意都會在打前設下一個標準,同時在一辯論立論時,把一個普世價值觀放出來,成為共識。

回到本辯題——室友偷錢要不要當眾揭發?

(其實這個辯題正反有點模糊,一般正方都是處於中正的角度(不要),反方處於相對小眾角度(要),但這裡是要不要,按順序看正方反倒是要了,下面我都說一下吧)

標準:對雙方來說,其實深入下去標準都一樣,即何者能更好解決偷錢這一問題?

因此我們要達到的目的有三:1、歸還盜竊錢幣

2、達到教育效果(偷竊人與周圍人)

3、底線——最大程度保障所有人的尊嚴。

所以雙方主要論點分別如下:

「不要」方:

1、當事人會因為逆反等心理進行否認,最終依舊無法解決問題

2、尊重了當事人,符合「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原則」

3、反之會對當事人造成心理傷害

「要」方(你可以說的更婉轉些,我就簡單粗暴地說了):

1、把事情亮出來

2、「以儆效尤」,預防他人同犯此事

3、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考慮他內心感受是應該,但不考慮也並無過錯。

(歡迎關注,如有相關辯題可以邀請一起討論)


誠邀!

這中行為對於我來講是容忍不了的,不管你是誰,不管你因為什麼,只要你敢偷我的東西,我絕對不會輕饒你。先不說偷東西涉不涉及到法律,這是一個人的底線問題,別人有錢你可以嫉妒羨慕甚至可以恨,但是人家有錢那是人家的事,你偷東西這就是你人品有問題。哪怕是你的家庭條件不好或者家裡有什麼困難,說出來大家可以幫你,真的,假如家裡有什麼特殊困難,身邊的同學朋友真的會幫你的,哪怕他們只是拿出幾塊錢。如果你偷東西數額巨大那你可就吃不了兜著走了!總而言之,一個人可以沒有什麼高尚的品質,但是絕對不可以沒有下限,有困難說出來,因為我始終相信世上還是好人多!


不要輕易懷疑一個人,有確鑿的證據情況下,也要分析偷東西的具體原因,不能一棍子打死,要給予其自新的機會。畢竟,年青人糊塗起來會做錯,以後的人生路仍舊很長。即使,要舉報也要請有足夠威望的師長以合適的方式開導教育。


還是不要吧,因為肯定是誤會也說不定呢,你可以私底下找他聊聊天,或許是他無意間或許是家庭狀況,兩個人找個時間一起喝杯飲料,好好的聊一聊,不要當眾揭發,因為人都是有自尊心的,一旦爆發,後果什麼都會發生,所以私底下聊聊天是最好的方法


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 我希望我永遠遇不到這樣的室友! 如一定要說點什麼,就是永遠別遇到,永遠別遇到,哈哈哈。。。。 遇到了也不建議當中揭發。。


那我既然是正方,那來吧,揭發,必須揭發,錢財是小,品德是大,如果他還是一個可以改過的人,那麼這次經歷會讓他更加堅強,如果他受不了,那就證明他會賊心不改,一個寢室里住著賊,換誰都會很難受,天天提防著他,那其他人也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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