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邏輯學家的弗雷格後期對哲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邏輯學家的身份已經給予了他邏輯中心主義的信仰,認為只有邏輯是這個世界上普遍的規律,求真的法門。邏輯支配的還有我們的思維,而我們的思維與我們的語言理應存在一種同構的關係,但這種關係卻被自然語言所遮蔽,因此弗雷格希望建立一套形式語言澄清語言,澄清對這個世界的認識。這個過程給予了後來的分析哲風潮巨大的啟發。

·邏輯主義

弗雷格邏輯主義的主要工作是要從邏輯推出算術。傳統的觀念中的算術的基礎在於人們的經驗積累,算術命題的真是由感性直覺來確定的。而通過邏輯形式的推理可以不藉助於一般的感官知覺或純粹直覺,而只是通過概念思維來獲得和認識算術的真命題。

弗雷格堅定地反對心理主義思潮,一再強調邏輯對象以及一切可被歸結為邏輯的對象(如數學對象)都不依賴於人的心理活動而獨立存在,這是邏輯符號和規則普遍性及必然性的客觀依據。弗雷格提出有別於物理與心理領域的「思想領域」這一術語來描述心理過程的客觀內容。

弗雷格明確指出,科學在求真的過程中最有力的證明方式顯然是純邏輯的,因為它不考慮事物的特殊性質,而只依據構成一切認識基礎的那些規律。邏輯探討實真的規律,而不探討被看作真的規律;不探討人如何進行思維的問題,而探討必須如何做才能不偏離真的問題。邏輯研究的是句子表達思想的真值情況,因為「每個思想要麼是真的要麼是假的,沒有第三種情況」(《邏輯導論》,1906)。

弗雷格認為「真」總被自然語言所遮蔽。因此弗雷格意在構造一種「純思維形式的語言」,而構造的方法正是「對算術形式語言的模仿」。通過運用算術的純粹形式去除那些涉及了特殊經驗或心理活動的表達式或句子,構造出一套能夠適用於一切重視證明有效性領域的形式語言。他認為,由於日常語言並沒有保證在符合語法規則的條件下可以保證思維活動形式的正確,所以,「我們需要一個符號系統,這個符號系統排除任何歧義,內容不能脫離這個系統和嚴格的邏輯形式」。這樣的符號系統具有兩個特點:首先,它不是像傳統邏輯那樣使用日常語言來表達思維,而是使用數學符號和運算原理解釋思維的形式。

由於邏輯研究真,因此在自然語言中邏輯應該從真值的角度去研究句子。直觀上說,從以單稱詞作主語的簡單句出發是很自然的。因此弗雷格在談論意義和意謂時會首先談論專名。另外最初他構造形式語言和邏輯系統時,對函數這一概念又做了①從一般函數擴展到等式,從而實際上擴展到句子以及②從數擴展到具體的人物,比如凱撒這兩個方向上的擴展。因此在自然語句的範圍內探討邏輯問題時,就必須談到專名。

·思想與思維

弗雷格把「思想」理解為我們藉以把握真的東西:它既不是客觀外界的事物,也不是我們內心世界的表象,而是我們人類可以共同把握的對象。①思想不是能由感官感覺到的東西,否則就(會因感官的主觀性而)無法達到句子的真;②思想也不可能是外界事物本身,否則思想就變成了自然科學研究的對象。③思想也不是現實的,否則思想就變成相對的、時間性的(《思想》,1918)。 ④思想的否定也是一種思想,但在句子中卻是作為句子函數出現的,因而是不滿足的(《否定》,1918)。

弗雷格關於思想論述的重要性不僅在於他強調了「思想」的客觀意義,更主要的是他通過語言分析的方法分析了思想的結構,掲示了思想在句子中是如何得到表達的。弗雷格提出了六種思想結構(《思想結構》,1923)。弗雷格用這樣的方式給出了一種命題邏這六種思想的任意一種都可以作為基礎,由此藉助否定就可以推導其他思想結構。

弗雷格明確表示,概念文字是對純粹思維的形式表達。由於純粹思維只能用判斷而不是用概念來表達,所以我們就只能把判斷看作是表達純粹思維的手段。但他在這裡提出的判斷並不是要求從簡單推導出複雜,而是要試圖揭示各個判斷之間的關係,即知道一個規則如何同時給出另外一些規則。他說:用這種方式「可以得到少數幾條規律,這幾條規律如果加上規則中包含的那些規律,則將一切(儘管尚未得到發展的)規律的內容都包括在內」。

思維活動是認識活動中的推理過程,這種推理是通過判斷之間的同一、比較、否定、類推等形式完成的。由於日常語言沒有嚴格確定的推理形式的範圍,所以我們通常的做法就只能是通過語言的暗示作用而去猜測。因而,我們需要一種完全擺脫心理內容的形式系統,這就是以文字的形式(嚴格地說,是以字母的形式)表達的判斷之間的推理關係。

這樣的邏輯形式是完全不需要內容的,在思維的內容與形式的關係上,應當是內容取決於形式,而不是像傳統邏輯所做的那樣用內容決定形式。其理由有兩點:①概念文字的符號能夠使我們想到不存在的、看不見的以及所有非感官所能感覺到的東西;②符號能夠滿足我們為了正確思維而提出的一義性要求,也就是使我們的思維達到概念的水平。

·概念文字

弗雷格清楚地意識到日常語言在表達思維時所產生的混亂,而他希望通過掲示有關由於語言的用法常常幾乎是不可避免地形成的概念關係的假象,通過使思想擺脫只是語言表達工具的性質才使它具有的那些東西,打破語詞對人類精神的統治。因此需要一種符號系統來彌補日常語言由於自身的可變性而帶來的這些缺陷,而這種符號系統的最大特點恰恰就在於它的不變性。在我們使用的各種語言表達式中,只有文字元號才具有持久穩定的特點,因為它們遠離了經驗表象的過程而突現了視覺空間的特徵。這種語言不傳達聲音,直接表達事物。

所謂「概念文字」,即「一種模仿算數語言構造的純思維形式的語言」,表現為函數符號(y=f(x),y是x的函數)加上從自然語言中的聯詞形式化而來的邏輯符號組成的數理邏輯替代主謂邏輯。但由於算術語言缺少邏輯聯結詞,所以它還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概念文字。因此概念文字的形式就是函數符號加聯結符號。如此一來就①避免了邏輯結構與主謂語法結構的混淆;②避免了「是」的歧義和由此而來的形而上學爭論;③便於演算。自然語言轉向了形式語言。

·語境原則

弗雷格在《算術基礎》中提出「必須在句子聯繫中研究語調的意味,而不是個別地研究語詞的意謂」,被稱為「語境原則」,通常被表述為「一個詞只有在句子中才有意義」。語境原則的核心思想是把句子作為意義的基本單位,這與傳統邏輯和傳統哲學對意義的認識有了很大的區別。

根據傳統邏輯,邏輯推理是從概念出發,由概念推出判斷,形成推理過程。但根據《概念文字》的思想,首先要考慮的是句子,通過分析由簡単句構成的複合句,再到句子內部的邏輯結構,最後得到構成句子的概念。把句子作為意義的基本單位就意味著只能把詞或概念看做句子的部分才有意義;同樣,對意義的研究也只能從句子出發。這對傳統邏輯和哲學的衝擊表現在徹底否定了以概念分析為基礎的認識論模式,排除了邏輯和哲學研究中的心理因素,建立以分析語言句法和命題形式為主要內容的哲學方法,從而使邏輯和哲學真正體現了關注思想形式的特徵。

·概念和對象

弗雷格對概念和對象進行了區分。他確立這條原則的目的,是為了避免簡單地把概念化歸為對象,或像傳統哲學那樣把概念的含義規定為對象。

他①首先從數學的函數概念出發,把所有的概念都看做是不具有自變數的函數(在邏輯上稱為函項),而對象則是自變元。由於函數需要自變元補充的,所以概念也是需要對象補充的;函數只有通過自變元的補充才能取得它的真值,所以對象是用於使概念取得真值的東西。其次②他還指出,在語法分析中,概念實際上是語法謂詞的意謂;而對象則被看做是用做語法主詞的對象詞的意謂

弗雷格在對概念與對象的語法分析中, 主要討論的是概念詞和對象詞在句子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傳統的認識並沒有明確區分概念詞與對象詞在句子中的作用,但根據弗雷格的分析,概念詞只能用做謂詞,而不能用作主詞,否則就會導致把並不存在的概念實體化的哲學錯誤。弗雷格從概念與對象的區分從數學分析出發,落腳點在語言分析,目的在於御底清除邏輯學中的心理主義,確立概念的函數特徵。這些對後來的分新哲學發展影響重大,特別表現在前期維特根斯坦和維也納學派試圖建立理想語言的邏輯主義思想中。

·意義和意謂

弗雷格在《概念文字》(1879)中構造了一種形式語言並以這種語言建立了一階謂詞演算系統。當他談到「同一(=)」的問題,即產生了「同一」作為一個符號所意謂的究竟是符號的內容還是符號自身的疑問。後來在《論意義和意謂》(1892)中認為,相等(同一)關係既可以表示對象之間的關係,也可以表示對象的或符號之間的關係。為了進一步說明以上理論,他對符號、符號的意義和符號的意謂做出了區分,並把這一區別用於專名和句子。弗雷格指出,提出句子的意義是其思想,句子的意謂是其真值。在《施勞德邏輯》的第二部《對意義和意謂的解釋》中他詳細討論了概念詞的意義和意謂,他指出,概念詞的意謂不是對象,而是概念。

··專詞的意義和意謂

對於專名或一般意義的符號來說,某一確定的符號有其確定的意義,對於這個意義又有某一意謂,而對於某個意謂(對象)來說卻不一定只有一個符號。一個符號一定有其意義,但不一定有意謂。專名的意義應當是它所出現的句子的意義的組成部分,而專名的意謂則是我們用它所表達的對象本身。從弗雷格「望遠鏡看月亮」的例子里可以看出,他所說的語詞和符號的意義是客觀的、固定的、不依賴人的主觀意識的,可以被許多人所把握和共同使用的,屬於思想的範疇

專名所指的對象與句子所指的對象不是相同意義上的對象。一個專名所指的對象可以是外界的具體事物或是一個抽象對象,比如數宇所指的對象。而一個句子所指的對象(真值)卻不能是外界的具體事物。專名所指的對象和句子所指的對象是不同的。

··句子的意義和意謂

弗雷格認為符號有意義和意謂這一思想也造用於直陳句。在他看來,直陳句的意義就是直陳句所包含的意義。這個「思想」指思維的客觀內容,即不包含人的主觀因素的語句本身具有的含義,它能夠成為許多人共有的東西。而指陳句的意謂就是句子的真值,即使得句子是真的或句子是假的情況。

根據弗雷格的思想,從意義到意謂的過程就是一個求真的過程。由於不同的句子可以具有相同的意謂,因而句子的真就是恆定的,不變的,沒有時間性的,或者說,具有不同意義但為真的不同句子經過分析或替換,應當保持其真值不變。弗雷格以求真作為邏輯的特徵以區別哲學的其他學科,如美學、倫理學等,因為美學以「美」、倫理學以「善」作為它們的追求目標。從現代邏輯的角度看,邏輯是研究形式推理的學科,追求的是推導關係的必然性。

思想(意義)不在乎真假,有可能真也有可能假(晨星/暮星是一顆被太陽照亮的星星),思想和真值是可以相互獨立的,有意義但真值不確定。除了區別句子的意義和意謂,弗雷格還區分句子真值的兩種重要性質。①第一種性質:一個句子的意謂就是它的真值,那麼當句子的一部分被意謂相同而意義不同的一個表達式替代時,句子的真值必然保持不變。②第二種性質:如果一個句子的真值就是它的意謂,那麼一方面所有真句子就有相同的意謂,另一方面所有假句子也有相同的意謂。

··從句的意義和意謂

從句也就有意義和意謂,但是由於從句是句子的一部分,那麼從句的意義是不是一般所說的句子的意義,從句的意謂(真值)是不是一般所說的句子的意謂?他的結論是:句子表達思想,而從句有時只表達思想的一部分;句子的意謂是真值,而當從句只表達思想的一部分時,它的意謂不是真值;句子的意義包含一個思想,而從句的意義除包含一個思想外,還包含另一個思想的一部分,這時從句的意謂是一個真值,卻不限於這個真值。因此,把一個從句代之以另一個具有同樣真值的從句並不總是損害整個主從複合句的真值。總之,從句意謂一個思想。

··概念的意義和意謂

在《對意義和意謂的解釋》他認為概念詞也可以區別出意義和意謂,相應於每個概念詞或專名,一般都有一個意義和一個意謂,在科學中和任何我們探討真這一問題總把一個意謂與專名和概念詞結合起來。這些論述和《論意義和意謂》中的有關論述是極為相似。他認為概念詞的意謂既不是由一個對象也不是由幾個對象形成的,而是一個概念。邏輯關係有一個對象處於一個概念之下,也有一個概念處於另一個概念之下,但是這種關係只是直接地與概念有關,間接地才與概念詞有關,因此不應該混淆這種區別。

··意義和意謂

句子的意謂是真值,從句的意謂是一個思想而概念詞釣意謂是一個概念。真值、思想和概念都然不是具體的實體,屬於一個可能不涉及具體事物的領域,因此不能將意謂理解為通常意義上的「所指」。此外在弗雷格看來,意義和意謂有非常明顯的相似性,因為句子的意義是思想,而從句的意謂也是思想(間接意謂),因此弗雷格在意義和意謂之間撤出的區別就不是對兩種完全不同的、屬於不同領域的東西做出的區別。

意義和意謂的區別產生於可判斷內容,我們一般也認並要求句子本身有一個意謂只要我們認識到句子的某一部分沒有意謂,思想對於我們就失去了價值。把握句子的意義是一個層次,把握句子的意謂是另一個更進一步的層次,我們可以這樣表達弗雷格的思想。這種簡單的區別具有重要意義。不論我們如何解釋「意謂」這個詞,至少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它適合於用來解釋真值、思想和概念這些詞,因為它與這些概念的聯繫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筆記參考:

1.《現代西方哲學新編》趙敦華

2.《西哲史卷八 現代英美分析哲學(上)》葉秀山 王樹人

3.《弗雷格關於意義和意謂的理論》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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