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来美国之前,我本来就有心理准备和老公一起去登山,老公加入的登山社团,不是那种联谊休闲型的登山社团,是每个山友都认真爬山也很会爬山的那种专业的登山社团,所以就算我在台湾有练跑,凭我的脚力,大概都要花他们2-3倍的时间完成每周的行程,志在参加,也很感谢向来在山里跑来跑去,而且每周都率先抵达终点的老公,周周陪我垫底。

这一天随老公去的登山行程,说是一个叫做Goat Rock的地方,我想像这个地方会有一个长得很像山羊的石头,然后我们在石头旁边拍拍照。

这个Goat Rock是在一个叫做Sunol Regional Wilderness Area 的地方,这边的山貌比较像是草原型的山,这边有很多这样的山,就爬山幼幼班的我而言,这山就分成两大类,比较热的山和比较凉的山,这个是比较热的山,五月初如果没有树荫,就像夏天一样热,和台湾那些很多树荫的小山不太一样,就是很多草,没什么遮荫,以草为主,所以很多牛(也很多牛大便),加上加州的天气几乎都是晴天,如果是个乐衷的跑者或是登山者,不论对爬山或是跑步来说,长时间下来都不是有利的天候条件,还好这边的气候比台湾干,就算热也不会热到满身汗又黏又湿,如果只是休闲健行,我倒是觉得任何地方可以去走走看看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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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才知道美国其他公园也有可能有Goat Rock,反正就是帮石头取名字,难免会撞名,不过这个Goat Rock在我心中有著指标性的地位,为什么呢?因为他对我来说不只是一颗可供拍照的石头,而且是一颗远得要命的石头,不只是一颗可供拍照又远得要命的石头,还是一颗陡得要命的石头!根本是小山!而且我压根儿没有想到,原来目的地不是在旁边拍个照,而是要爬上去!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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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从很远的地方拍摄Goat Rock,实际上它真是很高又很陡。

↓从Goat Rock上面远眺来时的路,这风景真的很值得,感受上面的凉风也是一种幸福,虽然我的腿已经酸到只想坐在Goat Rock上面不想站起来面对要开始折返的现实,这时看看这来时的路,就知道等一下还要走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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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们总共走了22.4KM, 6个小时又10分钟,走回去时,因为遇见了蛇,因为老公陪胆小的我绕路,还来不及参加山友们结束登山的例行party,但是我竟然选了这个地方当作我的第一篇美国游记,我想那天真的是一场震撼教育!我从此也从都市乡巴佬变成一个会在山上爬石头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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